Re: [新闻] 投资比特币商品 课税大不同

楼主: sunsand (有狗也不是很怪的事情)   2021-04-26 21:26:23
新闻来源连结:
https://www.taiwannews.com.tw/ch/news/4164270
新闻本文:
(台湾英文新闻 / 张雅钧 台北综合报导)
五月报税季将至,网红经济与虚拟货币交易自
去年以来发展迅速,相关税务细则密密麻麻,要怎么报税才不会被罚?税务专家及台湾财
政部官员近日分别有提出建议及提醒。
虚拟货币报如何报税?
虚拟货币又称加密货币,不同于法定货币,是一种数位形式的商品。虚拟通货热度高,引
发全球投资热潮,尤其比特币(Bitcoin),在全球新首富、特斯拉执行长马斯克(Elon
Musk)的加持下直破58000美元大关。投资人疯虚拟货币,课税问题也随之而来。
交易虚拟通货需先区分虚拟通货的性质(証券型、数位商品或支付工具),还有出售者是
营利事业或是个人。营利事业需缴交营业税。关于个人申报部分,KPMG进一步指出,如有
交易所得,便需申报财产交易所得。如有交易损失,则按规定须具检资料,确定资格符合
,则可以不超过当年度申报的财产交易之所得额度来扣除,若扣除不足,则可以之后三年
度的财产交易所得扣除。以上计算后并入其他所得,再按照综合所得净额所适用的综合所
得税率,得出应缴纳给国库的所得税额。
如交易市场在海外,民众的虚拟所得被视为海外所得,若连同其余海外所得总额超过100
万新台币,就该列入个人基本所得额申报;若交易损失,则属海外的财产交易损失,可由
当年度的海外财产交易所得中扣除。以上计算后并入综合所得净额及各项基本所得额度,
于扣除670万额度后,按照20%来计算个人基本税额。
评论:
同样的KPMG来源看起来意思却不同
我觉得那篇是记者自己曲解了KPMG的意思
海外交易所交易->获利出金汇回是属于670海外所得免税的条件
(至少这跟我之前问会计师得到的结论差不多)
不过也不排除因为没有真正发生过课税实务
所以主管机关该怎么认定自己也莫衷一是
※ 引述《Rasin (雷森)》之铭言:
: 新闻来源连结:
: https://ctee.com.tw/news/tax-law/425307.html
: 新闻本文:
: 买卖比特币商品,应留意课税方式以节税。KPMG安侯建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5日指出,个
: 人买卖比特币赚取价差属于财产交易所得、并入综所税;但如果是投资比特币ETF,目前
: 皆为海外商品、属于海外所得,适用基本税负制。
: 比特币价格在2月底突破5.8万美元大关,续创历史新高,比特币市值甚至一度挤下台积电
: ,仅次于苹果、特斯拉等全球企业龙头,同时让比特币买卖与相关ETF备受关注。我国投
: 资人投资比特币,可透过境内或境外交易平台像是BitoEX或Coinbase等购买比特币,也有
: 人选择投资比特币ETF如GBTC。
: KPMG安侯建业执业会计师游雅絜表示,民众交易比特币、赚取差价所产生的交易所得,依
: 照目前财政部定义,买卖比特币近似买卖虚拟货币,其获利在减除成本及相关费用后,剩
: 下余额为财产交易所得,需纳入个人综所税申报。
: 若个人在2019年买卖比特币赚取价差205万元,成本费用为5万元,则剩下200万元必须计
: 为财产交易所得,若个人适用综所税率30%,则买卖比特币所得税负约60万元。
: 至于比特币ETF目前皆为海外商品,游雅絜指出,国内尚无比特币ETF产品,仅美国发行。
: 个人投资海外金融商品自然属于海外所得,依照所得税法规定,若单年度海外所得超过
: 100万元、应计入基本税负制,低于100万元则免计。
: 所谓基本税负制为单一年度的海外所得、保险给付金逾3,330万元部分、私募证券投资信
: 托基金的受益凭证交易所得、非现金捐赠金额、综合所得净额、分离计税股利、2021年起
: 未上市柜证券交易所得等加总后,先行减除每人每年670万元免税额,剩下余额适用20%
: 基本税负,若基本税负超过综所税,必须补缴差额。
: 举例来说,A投资美国比特币ETF、当年度海外所得为870万元,若A没有其他基本税负制项
: 目、在台也没有其他所得,A减除670万元免税额后、剩下200万元计税,基本税负为40万
: 元(200万元*20%)。
: 评论:
: 我看该滚惹~
楼主: sunsand (有狗也不是很怪的事情)   2021-04-26 21:28:00
至于有人推文说没说清楚怎举证 这实务上是你有举证的义务否则极端情况下税务局可以看做100%获利
作者: gofigure (平行世界)   2021-04-26 22:09:00
汇回所得 要自己说明 本金获利比例 不然一律当成获利
作者: zidancy (水能载舟亦能煮粥)   2021-04-27 06:57:00
要课税是他要证明我要缴税吧,怎么是要我举证逻辑莫名其妙
作者: 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2021-04-27 07:09:00
楼上可以去跟国税局吵啊,诚实纳税本来就是义务,合法避税是自己的权利,两者并不冲突
作者: buji (卜基)   2021-04-27 19:40:00
问题是我即使汇回,也搞不清楚赚了多少
作者: sgxm3 (sgxm3)   2021-05-02 18:27:00
国税局不会跟你吵,它会直接强制执行,你不可能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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