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关于职业登记?

楼主: potter2001   2014-11-18 08:15:17
营养师执业登记及继续教育办法应该已经废止
由:医事人员执业登记及继续教育办法取代
新法相对应位置应该是在§8第一项
就我的理解应该是:领证书五年内可以直接申请,执照更新日期在第六年期满隔天。
看你的意思是不是你有领证,但从未职业过?
如果是的话应该是符合§6第一项第一款
因此就是要准备:继续教育课程总积分达六分之一以上之证明文件代之
不过还是打电话去卫生局问一下比较准
※ 引述《ihopeso (兰斯洛特)》之铭言:
: 在"营养师执业登记及继续教育办法"
: 第五条里面写到:
: 领得营养师证书未逾五年,申请执业登记者,
: 其执业执照之更新日期为自各该证书发证届满第六年之翌日。
: 想请问的是如果持有营养师证照,但已经超过五年都未申请职业登记,
: 从现在开始修满180继续教育学分,是否即可办理营养师执业登记?
: 规则有点看不懂,请大家帮我解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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