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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eiten137 (Seiten)   2024-03-24 00:07:26
通奸除罪化,这个很多人都会骂.
若是法律白痴也就算了,很多念到大学毕业的也在骂,真的是让人摇头,台湾的法治教育很失
败.
首先这个除罪化是什么意思?是刑法上的除罪化,这是非常正确的.
男女之间的感情纠葛,就不该是刑法介入.
这是通奸除罪化的根由,但是对于另一半的配偶是不公平的,因为侵犯了他(她)的配偶权.
所以在民事上,不但没有宽恕,反而会加重给另一半的罚款.
过去,这种事情是要浸猪笼的,后来变成刑法介入,随着时代的进步,刑法也慢慢退出,改由民
事赔偿.
这是一种进步,就算通奸没有除罪化,刑事上也不会抓进去关,这种没用法条早就存在很久了.
一狗票人还真以为通奸没事,真够白痴,上了法院,没个三五十万,别想脱身.
更白痴的就是把通奸除罪化和废死画上等号.
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事情,硬要套在一起.
不论是普通民众还是理想化法官,都是罔顾社会实情.
比如某案件被判刑200年,但是法律规定是不可能真正执行200年的.
比起废死,台湾真正需要落实的是无期徒刑制度.
不是现代那套狗屁无期,而是真正的无期,关到死,不假释.
这比死刑更恐怖,但是一票超级白痴民众,喊著不养废物,要落实死刑,真的是就像要乞丐去月
赚100万,娶个明星娇妻一样.
办的到吗?理论上当然可以,现实是残酷的.
而落实无期徒刑,很多法界人士也是反对的,因为这比死刑更恐怖,虽然因人而异,有些可能会
高兴,有些是会疯掉.
这样反而在监狱管理上更加困难,还有卫道人士也会极大反对,太不人道.
于是白痴民众反对,因为对犯罪者太好.
于是法界人士反对,因为这太残忍,对犯罪者不人道.
没错,现实就是这么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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