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以PTT、DCARD的舆论为基础, 说我违反《教师法》第15条解聘我,且4年不得担任教
师。然而该法系以违反“性侵害、性霸凌与性骚扰”相关规定为主。在本案中,没有申诉
人、被害人, 当事人不是学生也不是教职员,学校没有招开性平会、网络霸凌新闻不是
我发布的,我也没有发表任何文章,更没有在网络上与任何人笔战。至今我一直保持沉默
,就是希望维护校誉,但学校对我的处分让我心寒,原来解聘一个教授,只要在网络上发
布舆论就可以轻易办到。
在系教评时被告知违反《教师法》第32条,不是第15条,决议也没有告知本人。在院教评
时,被一委员告知系决议为“停聘”,待收到教评会说明书时,被窜改为“违反第15条,
解聘且4年不得担任教师” 以上皆有录影录音为证。该决议攸关个人的教职生命,亦严重
影响本人的学术专业尊严,教评会未说明为何家事民事诉讼会造成本人在国内4年不得担
任教职?
校内申评会决议竟说,因为我“未来”会害学生身心受创,所以需解聘且4年不得在国内
任何大学担任教师,这样的决议非常不合理,教育部在没有实体审查的情况下竟然就核准
了。我打给教育部人事处的承办人询问此事,只得到 “你不满意可以去申诉啊!”这样
的回答,但伤害已造成。
收到公文两日内,我被解除一切教师职务,国科会计画625万元被中止、7个硕士班学生中
止研究工作、9个大学部专题学生也中止研究工作,这样的处分完全是把我当作杀人犯在
处理,相当粗暴。另外,经查教育部的解聘案例,都是当事人已犯《刑法》判决确立,例
如贪污、背信、毒品等,从来没有大学教授因为家事民事案件,且尚未确认事实就判处过
激的处分,学校对我的处分基础竟然是因为PTT与DCARD的舆论,且数次表达“解聘我是符
合社会期待”这样的用语。
本人的实验室毕业与在学学生,以及本系大学部学生都对本人表达支持自动自发提供连署
书,并相信本人的专业尊严与清白,但学校完全视而不见。
...
没什么啦 渣男教授
虽然我也认同快点开除 要不然 谁知道你何时会对学生下手
但是呢
与其你在记者这边哭夭
其实有个方法可以挽救
去打确认诉讼
再申请假处分
对
学校就无法开除你 了不起最多学校只能 让你不工作 不支薪
但是你的教授身份还在 你还是逢甲的教授
对
学校必须 等到证明出 你真的有在干这种事 才能真的把你给开除
因此
至少可以等到你家事案件打完吧 顺利的话 可以再苟活两三年吧
懂了吧
然后呢 如果跟前妻谈和解 她要什么 你就给什么
对...你有办法让前妻自己背锅 是自己造谣的
(对...即使你真的有在渣 可是你前妻改口 是一时气愤要害你的
你就能保住你的位子
就救火成功
懂了吧
与其在这边哭夭
我去警局 告 那些说闲话的乡民
啊~我打给教育部人事处的承办人询问此事,只得到 “你不满意可以去申诉啊!”这样的
回答
倒不如
快点去救火才是王道啦
我只能说啦
少子化 教授缺只会越来越少
然后呢... 有那个大学敢聘你啦
到时你把学生当后宫
严重点 大学就准备倒闭了啦
声誉马上就爆掉了
嘘....
要付我律师费吗^_<~* 啾咪
喵=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