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edowo (莫忘初衷)
2021-12-29 21:02:53今天的主要工作内容就是:
大S经理交代了要发MAIL给同仁,
完成营业秘密测验,需要填写Google表单,
只有简单的五题题目,需要100分(满分),
印出签名在缴回纸本给我们单位保存。
和大S经理讨论的结果,
先从名单(人资已筛选过的在职人员)挑选十名
然后待大S经理请示过高层主管后,
则可以开始执行。
毕竟依照法规,公司有“尽力防止”
员工违反营业秘密之义务。共勉之~
营业秘密法第13-4条:
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
受雇人或其他从业人员,因执行业务,犯
第十三条之一、第十三条之二之罪者,除
依该条规定处罚其行为人外,对该法人或
自然人亦科该条之罚金。但法人之代表人
或自然人对于犯罪之发生,已尽力为防止
行为者,不在此限。
作者:
sinthun (寻找真爱ing)
2021-12-29 21:05:00辛苦神队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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