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点开 I某站务板e 就看到有个洗钱仔在对检举过他的人崩溃,说其控告不实比例
“高达”两成,说其文字稿费“不成比例”,并举出如内文72页者稿酬52Ptt$,但内
文 6页者稿酬80Ptt$等,殊不知Ptt$之计算方式系以实际打字输入字数计算,而检举
类之文章本来就有极大的内文比例系为复制贴上之证据,自然不会计入稿费之中。已
违反过站规,站长也回文解释,却多加理解,反而气噗噗的回来指控检举人。观其提
出之证据极为薄弱,看来很有可能这唯一一篇的检举文被驳回,指控别人控告不实比
例高达两成,那若不实比例高达100%又岂不令人饴笑大方?
一早起来就有笑话看,心情实在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