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桃园远百周年庆开打,到1楼纪梵希专柜消费,结帐时商品是3360,因为我要刷2010,故给了1350的券,但A小姐结帐时是帮我刷1810,那时我看到还跟A小姐反应她刷错了应该是2010,完全没想到是我多给了她一张200的券,后来A小姐帮我退刷,后来换一个B小姐来帮我结帐,刷了2010。
刚刚在家盘点剩下的礼券时,才发现我少了1张200元,立即想到这个插曲,想请问这种情形,可以把那1张200元的抵用券追讨回来吗?
我发现抵用券上面有编号,预购会拿到的抵用券编号跟周年庆开打后拿到的编号不一样,是否可凭此去追回那张多给的200元抵用券呢?
请问有什么建议吗?应该怎么处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