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骑机车去高雄大远百的威秀看电影,
然后,在威秀消费了109元,
要离开时出示该发票(票根给开车友人)
却被保全告知威秀只能凭票根,
觉得很疑惑!
因为其机车停车管理办法只写消费100发票!
并未表示威秀发票不能抵用!
威秀发票仅于汽车办法表示不能抵用!
虽然只有30元,可是感觉还是很差!
它的办法是我理解有问题吗?
已有打客服,但只会回答不行!
回答过程中亦感觉不到对方觉得规定有缺漏!
http://i.imgur.com/AayX5oB.jpg
ps:应该不会有记者要抄,如果真发生,请询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