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务相关问题讨论区

楼主: NewTypeNeo (北大三国哥)   2014-09-19 00:36:44
本文依板规6、10内文设置
6.板务讨论
 6-1.本板容许使用者对于板务有所建议、疑问、质疑,禁止在板上发文讨论
请利用至底板务讨论文建议,或写信给板主,统一在板务讨论文张贴讨论。
初犯警告一次,再犯劣退
 6-2.板务讨论文定案事项,移至精华区后删除,以维持板务讨论文整洁。
定案后仍觉不满意者,请依公投规定,要求公投。
10.公投制度
10-1.任何板务问题,请先板务讨论区建议。建议之后板主群讨论后定案。不满意定案
结果,请依置底文格式自行编写投票说明与项目,提供板主发动投票。板主得在
不删除说明与项目的情况下,增加内容平衡投票引导情况。
频率为每月一次,合并执行。
相同提案半年内不得再度提出。管理方向在板主当选后半年内不得提出。
所有提案需经过上级单位(群组长)同意后,方得执行。
10-2.包括公投制内外的所有投票,下限为100人。不足额投票则是维持原案,
或是由板主自行决定。
DSLR板友对于板务有意见者,请在本文推嘘文讨论。
作者: F35B   2014-09-19 00:50:00
我觉得可以考虑把3-4连续嘘文拿掉或是放宽,虽然我自己本身被嘘也是感觉不怎么好,但既然ptt有这个功能,又言论自由,那倒不如就别去管太多。那如果牵涉到人身攻击确凿,二造法院见走司法而已。像本版目前有嘘文的一些限制,但也无法断绝刻意的人身攻击,所以限制嘘文实质上不但容易让人犯板规,对于讨论好像也没什帮助。
作者: bt222 (新竹林先生)   2014-09-19 01:47:00
同意 推嘘只是表达赞同与否而已 哪有不能连续的道理
作者: kx7613120 (羅東尼大木)   2014-09-19 01:51:00
小弟也是觉得连续嘘文这个能拿掉,我相信大家都是理性的,而且有些文章真的是很欠嘘,这条板规反而变成他们的一个保护工具,所以我赞成废除3-4!
作者: BIGP (ツンデレ大好!)   2014-09-19 08:31:00
赞成废除
作者: ds1441 (wildfire)   2014-09-19 09:16:00
就不要嘘就好了,又不是什么难事
作者: mofox (foxx)   2014-09-19 11:06:00
赞成废除
作者: pdca (标准化管理模式)   2014-09-19 14:53:00
其实板主可以将嘘文功能取消...若开嘘文,就不需要这条规定现在ptt板主可以删除文章推嘘文,其实要判定有无违规不困难
作者: ejywar (四乃森蒼紫)   2014-09-19 15:06:00
其实版规会订定这点怕的是来闹版的
作者: 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2014-09-19 16:07:00
取消嘘文亦可,现在DSLR板已与昔日不可同语
作者: sat800g (IN)   2014-09-19 20:01:00
赞成废除,闹板有管理闹板的做法
作者: JosephChen (╭(〞▽〝)╭(〞▽〝)╯)   2014-09-19 20:43:00
若违反版规,即使是用推文的也该处理若不违反版规,既然已开放嘘文,就没理由以此为由处理
作者: AlexKo (Ko)   2014-09-19 23:12:00
推s攻击。以开阔心胸去面对替代家父长式管理才是成熟的心态。闹版自然有闹版的版规管理,不应再以此种地雷条款做出多余拘束。有一段被s覆蓋掉了,变得没头没尾,临时拿不同app不习惯,总之大意约莫如此
作者: ds1441 (wildfire)   2014-09-20 19:02:00
很多路上后车撞前车的到做鉴定报告的时候也说地雷条款
楼主: NewTypeNeo (北大三国哥)   2014-09-22 12:57:00
另外想问版友们 月经文有哪些题目XD 我想直接把问题跟答案写在范本里
作者: badXman (坏X人)   2014-09-22 20:53:00
日经文 XX旅行相机镜头一问
作者: RoCkyBRIGHT (布莱特)   2014-09-23 08:41:00
KIT竟接下来要买哪颗合适
楼主: NewTypeNeo (北大三国哥)   2014-10-04 23:42:00
恩恩 这两天会连同另一个议题一并公告处理方式
作者: bennylie (LBN)   2013-01-30 19:25:00
100D+1,你可以告诉我除了自拍跟WiFi)那个主题是70D能而100D不能的吗?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3-03-23 13:04:00
拍风景你需要的是脚架..
作者: bennylie (LBN)   2013-06-11 08:50:00
作品文越来越多不符规定了,内文先不管,标提就很多违规了
作者: knightliu (呆牛)   2013-08-06 19:38:00
最近版友在讨论高阶DC是否能放在这边,我觉得版规定位部分可以略作修改,不要使用"比较需求"这个词,改成"相互比较"是否比较恰当?或者说改以片幅如大于1英吋或手动功能足够的就可po文?不然像RX1这种器材真的很尴尬,售价根本不可能是一般DC族群会考虑的,而且我a了一下旧文,根本没有人在意它是DC却PO在这里
作者: ryu057 (Joe)   2013-08-06 20:36:00
买leica q的人要是发去dc版也会被当异类吧
作者: knightliu (呆牛)   2013-08-06 21:13:00
我觉得应该不至于到被当异类,但相对讨论性在那边就会比较少就是了
作者: ryu057 (Joe)   2013-08-06 23:17:00
但依照现行板规来看,LEICA Q的使用心得文会是违反板规吧
作者: knightliu (呆牛)   2013-08-07 00:25:00
所以才建议看要不要加其他但书阿,不然没道理之前RX1一堆人讨论得那么开心,现在LEICA Q和RX10M2却不准
作者: ryu057 (Joe)   2013-08-07 00:57:00
那想建议修改版规的话该怎么做呢?希望能讨论LEICA Q
作者: knightliu (呆牛)   2013-08-07 01:11:00
我个人认为可以改由片幅为基准例如ㄧ吋,另外可以再加上一些条件,例如手动功能或官方售价等条件啦
作者: RoCkyBRIGHT (布莱特)   2013-08-07 11:22:00
那PEANTAX Q ....还有FZ1000 ....遇到降价的时候,我们该...全部回归PHOTO版怎么样?反正底片的也会越界
作者: PanaLX100 (随身机皇)   2013-08-20 23:15:00
希望能直接讨论Leica Q
作者: liupipi ( )   2013-07-21 08:45:00
作者: 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2013-04-10 15:32:00
结果连续嘘文还是不放宽
作者: hung0724 (三头)   2013-04-23 20:31:00
夏天都快到了 板标还没换耶XD
作者: kuka001 (kuka)   2013-09-08 16:19:00
evans. RacçrXfrE Rxcffxg
作者: blue09   2013-06-14 17:25:00
板标该换了...
作者: Zerooflive (须藤)   2013-06-18 01:12:00
我也觉得版标好久了
作者: jeffc815731 (meow)   2014-10-27 20:22:00
最近很多问题问得到答案马上自删都没地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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