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多人违反板规3-4嘘文规定

楼主: NewTypeNeo (北大三国哥)   2014-09-19 00:31:54
引用条文
3-4.嘘文规定
单篇文章嘘文两次,或不分文章三小时内嘘文三次。视作恶意嘘文。
初犯警告一次,再犯终身水桶
在板主介入处理前,可请原PO删嘘文解套。原PO亦有权力不删。
违规ID及违规内容如下
均为初犯故给予警告一次
文章代码(AID): #1K6K0O3g
嘘 hsinyeh: 反正你就是觉得花了很多钱没有特权很不爽嘛... 09/17 17:43
嘘 hsinyeh: 那你的重点到底是"不爽证件照收这么多钱" 还是"不爽你洗 09/17 20:13
嘘 edplayer: 对你来说,是奇檬子,对店家来说,是生计 09/18 00:26
嘘 edplayer: 是阿你不去相馆冲照片对你的生活不会影响 09/18 00:42
文章代码(AID): #1K6PhSuw
嘘 myange1: 我也满想知道投诉消保官之后会怎样XD 09/17 22:49
嘘 myange1: 那你刚刚干嘛扯民法 09/17 22:57
文章代码(AID): #1K6STGm1
嘘 myange1: 所以认同方根本没回答核心问题 09/18 01:58
嘘 myange1: 只能嘘了 09/18 17:48
文章代码(AID): #1K6ayPl1
嘘 AlexKo: 不难,因为这块市场是你们自己切割给大企业的,怪谁? 09/18 11:33
嘘 AlexKo: 是吗?就是掌握不到消费者心态才有这结果,很难理解吗? 09/18 11:39
作者: ds1441 (wildfire)   2014-09-19 00:41:00
其实不错代表大家精神力都很强大,是大师潜力股
作者: wl843907 (Paraz)   2014-09-19 01:41:00
辛苦了
作者: bt222 (新竹林先生)   2014-09-19 01:46:00
我还是觉得这条规定很怪...
作者: devin0329 (- - )   2014-09-19 01:51:00
可以建议改板规吗,可以推三次表示赞同为何不能嘘三次表达不认同?重点是推文内容有无越矩是否只是没料谩骂,而不是为维持和谐担心发文者无法接受压力测试而崩溃吧,就像我打字慢不小心连三推,害大家以为这篇推文很言之有物,我乱推一通意外骗了大家进来,是否也算触犯板规?以后是否该严格审视推嘘是否与推文内容意向符合?没这必要吧,那为何认定三嘘的人就是乱嘘呢?
作者: donatello (小鹿, 不是斑比)   2014-09-19 02:10:00
还好吧 胡乱称赞只显得你的称赞很廉价而已但胡乱批评就有诽谤之嫌了 我觉得禁连嘘可以减少火药味
作者: iemilk (Milk Wu)   2014-09-19 02:49:00
假性和平的一种概念吗?
作者: bt222 (新竹林先生)   2014-09-19 02:52:00
有火药味的话语不会因为从嘘改推改箭头就不爆炸
作者: smtp (smtp)   2014-09-19 02:59:00
地雷条款?? 不管老手、新手, 只要没看过这规定, 应该会误踩.
作者: sat800g (IN)   2014-09-19 07:37:00
推bt222...
作者: yuchia69 (Joe Hsu)   2014-09-19 09:46:00
有规定不看被罚是活该 没被抓到是运气好 并不表示不会罚
作者: Liszt1025 (壹零贰伍)   2014-09-19 11:15:00
再犯终身水桶也太扯了 恶意乱版判定应该case by case
作者: Decill (inner peace)   2014-09-19 15:32:00
的确是你可以定规定 然后说你有规定不看是活该但是ptt这么多版 然后每个版都有自己一套玩法 谁能一个个去读呢?(早期没办法关嘘文时甚至还有版只要嘘就是水桶)绝大多数使用者要嘛避免太大互动 要不就一直保持沉默然后偶尔出现热衷讨论的话题时,就不小心触犯规定了
作者: archon (内湖流川枫)   2014-09-19 16:22:00
初犯警告而已,又不是初犯终身水桶... 罚一次学个乖还好吧
作者: EricDuncan (#78 Eric Duncan)   2014-09-19 17:25:00
楼楼上的逻辑很有趣 每个板的板规都不同 所以应该统一不然谁能一个个去读呢?
作者: smtp (smtp)   2014-09-19 18:15:00
类似的地雷条款可再增加: 禁止连续推文三行, 连推三行请回文罚则一样是: 初犯警告一次,再犯终身水桶。没看规定就是活该
作者: PlayStation3 (超级喜欢于小文)   2014-09-19 18:26:00
大部分板规明明就有设三振条款跟最后裁量权而且绝大多立意都是良善与宽松为原则,讲的好像很容易就终桶似的,会搞到那样根本就很困难阿
作者: STIKFAS (HI~)   2014-09-19 18:30:00
连讨论版定位都跑掉 对版规还期待什么
作者: Decill (inner peace)   2014-09-19 18:31:00
毎个版的版规不同又不是我的逻辑决定的XD
作者: ds1441 (wildfire)   2014-09-19 18:52:00
这样你知道了吧,不管你多么友善的面对所有人,就是会有这么不讲理的人出现,并且不知道为何的憎恶世界因此很早很早我就转换废文模式在ptt讨生活了
作者: LoLoLuan (若无其事)   2014-09-19 19:41:00
其实不一定是他真的不讲理跟憎恨世界....嘴砲对她说只是一个game....
作者: TwoTwo (中和小太阳)   2014-09-19 20:55:00
老话一句:先认真的人就输了。不管你多么友善的面对所有人,就是会有这么不讲理的人出现这句话好深刻.............
作者: Decill (inner peace)   2014-09-19 21:05:00
我也想推这句话
楼主: NewTypeNeo (北大三国哥)   2014-09-20 01:30:00
之前民视板还真的有连推条款 讨论个剧情十分钟内就收到警告了
作者: tshu (世界和平)   2014-09-20 04:37:00
#1CpN7cLn
作者: symeng (阿咩咩)   2014-09-20 15:12:00
版规太烂就该修改
作者: smtp (smtp)   2014-09-20 20:01:00
首次警告 → 再犯永久水桶, 会不会过严?有没有机会改成: 首次警告 → 再犯劣退 → 三犯才永久水桶??
楼主: NewTypeNeo (北大三国哥)   2014-09-20 20:07:00
目前是朝向此方向以及例外条例来进行处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