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闻] 叶宜津再提案修法 废掉特侦组

楼主: Dionysus (因信称义)   2016-02-27 21:46:18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MqQYaHo ]
作者: Dionysus (因信称义)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Re: [新闻] 叶宜津再提案修法 废掉特侦组
时间: Sat Feb 27 21:46:08 2016
个人倒是认为,尽管特侦组当初成立的时空背景是扁家亲信亲属相关贪渎案件,
但是,至今倒也办了包括马市长特别费案与林益世案等蓝绿大案,
部份绿委在民进党难得过半就急着废特侦组,恐怕政治争议不小且有为扁翻案疑虑;
因而,扁案何妨回归司法审判,而就特侦组而言,
将总统副总统五院院长乃至部会首长次长与部会下属机关首长次长贪渎疑案另立特侦组,
实有提高社会与媒体注意力而促进检调侦办与司法审判的社会舆论监督效果,
对于政治风气的清廉有其作用,尤其,民进党向来认为国民党党国资本主义贪污风行,
保留特侦组对于促进政治高层的清廉操守应该有其示范与警醒作用才是。
一点浅见分享。
※ 引述《chpen (元)》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苹果日报
: 2.完整新闻标题:
: 叶宜津再提案修法 废掉特侦组
: 现行《法院组织法》规定,最高法院检察署设特别侦查组,置检察官6到15人,负责侦办
: 涉及总统、副总统、五院院长、部会首长或上将阶级军职人员的贪渎案件,或是检察总长
: 认为特殊重大贪渎、经济犯罪等案件。不过民进党立委叶宜津认为,特侦组自设立以来,
: 功能不彰,几乎成为政治工具,因此提案废除特侦组,将整条条文全数删除。
: 叶宜津的提案,昨已在立法院院会一读通过,将交付委员会审查。《法院组织法》在2006
: 年1月修法通过增订条文,设立特侦组,特侦组在2007年4月依法成立,到目前为止侦办过
: 前总统陈水扁国务机要费案、台北市前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行政院前秘书长林益世索贿
: 案等案件。(何哲欣/台北报导)
: http://goo.gl/Jh3kQ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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