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很早就听说台湾的朋友们对劳动法意见很多,今天谈谈我对大陆现在的劳资关系的理解。
说说我的观点吧,全世界任何地方,只要存在劳资这种生产关系模式,那么劳资双方之间的诉求天然就是不一致的,那么最关键的就是两者之间的如何平衡。
不同国家对于双方的倾斜自然有所不同,我认为这个关系和国家的政治体制有着十分重要的关系。
归根到底就是资本对政治的影响程度和决策力,决定了偏向于资方还是偏向于劳方。
举个例子,关于腐败的问题。
在PTT上一大堆说中共腐败之类的各种说辞,说实话每次我都跟看短片悬疑小说一样觉搞笑。
一个最基本的观点就是对于腐败的定义,中国大陆和很多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大陆喜欢这么称呼,一般指美英法德日等)对于腐败的定义有所不同。
比如说在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合法性里面,第一条是:为人民服务
政治人物和经济人物是法理上严格区分的,军队决不允许经商,绝对禁止政治人物在位时从商,通过职务便利谋取商业利益被百分百划分为腐败,虽然说法理上和执行上存在差异,但是威慑性绝对是巨大的,特别是打老虎的反腐行动。
例如美国大选中的政治献金,不尽合理合法, 而且正大光明,在大陆看来就是赤裸裸的金钱主导政治,是绝对不允许的。
比如台湾的各种商业团体对政党的支持合作,是公开合理的,商业团体影响政治决策被大家广泛认可。
基于共产党的宗旨“为人民服务”,虽然口号上这么喊,从政治合法性的角度,实际行动上还是肯定会有,而且力度还不小。
反腐是一项必须长久坚持的工作。问题很多,我们必须正式现状,才能逐步改进,指望能够一不做到位,那是不现实的。
如果大家对于中国大陆的理解有更多的话,就会体会到,中国大陆是一个人口众多、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经济文化水平差异巨大、地理生态环境错综复杂的综合体,其体量完全不亚于一个多国联合体,甚至是一个“洲”。
所以大陆的劳资关系就不是那么简答的一句话可以概括的。
正是基于这个背景,回到谈大陆的劳资关系。大陆一般从来不会去称呼“劳资”关系,大陆一般在正式公文上称呼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口头语一般称呼为员工和老板。几乎不会称呼用人单位为“资方”,因为在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原义上资本主义是邪恶
的,按照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最精辟的那一句描述:
资本原始积累的过程,是侵略和掠夺的过程.英国早期通过国内的圈地运动,使农民失去土地,被迫进工厂当工人,另外资本主义更是通过疯狂的对外侵略和掠夺,大量掠夺不发达国家的资源和财富,甚至掠夺不发达国家的人口,以实现其工业发展的需要,使资本主义迅
速发展起来.所以说“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著血和肮脏的东西”。
而且大陆社会主义崇尚劳动最光荣,所以称呼所有的员工为 劳动者。
具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我觉得差异实在是巨大。双方关系差别会因企业性质(如国企、民企、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竞争行业、垄断行业、是否国家安全、是否社会民生)、区域特点(经济发展水平)等很多因素都会有所差别。
我只能重点谈我比较熟悉的板块。按照劳资关系中对劳方的偏重程度大体上可以这么分。
注:以下描述是指占据绝大多数比例的普通员工的发展状况,特殊的专业类型人才、高管人才不在此列。
第一类:垄断行业、资源独占行业、国家政策性行业、区域支柱型的国有企业,这类国有企业控制着国家的民生、经济、军工支柱产业。如中石油 中石化 中国移动 中国电信、烟草行业、国有银行等。
对于正式的合同制员工,劳资关系相对来说是绝对的偏向于劳方的。而且一般都执行的很到位。但是也会对员工进行一些限制以保护国家社会利益,例如部分行业存在保密要求、基本工作年限要求。
普遍的特点是:
1、正式工:与国有企业正式签订劳务合同的编制内员工,员工的个人权益会得到全面的保障。
(1)工资性收入薪资不高,平均来看可能与当前大陆社会平均水平差不多或者略高。
(2)劳动强度一般不高,福利体系都相当齐全,你能够想得到的想不到的薪资福利都会有,但是一般金额不会太高,但可以保证在所在城市生活的很舒服。
(3)一般无特殊理由不得开除,相当于员工只要无重大过错,不违法犯罪,基本上不会被公司开除的,基本上相当于半终身制。
(4)员工之间差异相对来说不会特别大,阶梯性的差距相对较小。
2、劳务派遣工:一般与为国有企业合作的劳务外包公司签订合同。与正式工相比存在同工不同酬的情形。
(1)工资收入一般相较于正式工会少,基本上无太多福利性的收入
(2)普遍劳动强度要大,会比较辛苦。
(3)稳定性差,劳动保障要差,有随时会被解雇的风险。
目前这种劳务派遣工的存在方式导致存在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中共在这方面也频频出招,力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其中最大的一项就是农民工工资保护,只要是农民工的工资是绝对不得拖欠的,必须及时发放,这是政治任务必须保障。
第二类:竞争性行业或充分发展市场经济调节的国有企业,这类国有企业利用国有企业的优势,充分参与到市场竞争中去,劳动合同依然是偏向于劳方的。如电器、仪表、设备、制造业、饮料、农产品等。
一般收入会和经营业绩一定程度上挂钩,因此阶梯性的差距也会更大,通过员工的个人努力可以取得更高的收入和个人成长空间。正式工和劳务派遣工的情况同上。
第三类:民营企业 大量的民营企业就非常非常的多和复杂,经营规模和营业状况差异巨大,数量繁多,整体劳动合同基本上是按照国家颁布的劳动法执行,基本上趋于向保护劳动者的方向倾斜,但是实际执行情况会差异巨大。
例如大家熟知的腾讯、阿里巴巴、百度等互联网企业等,平均来看员工薪资待遇和福利会非常好,远高于社会平均水平;同时也有大量的经营一般的个体户商家,收入与业绩高度关联,可能很好也可能很差,关键看用人的经营状况和企业内部管理的企业文化。
同时也存在非法经营的“黑砖窑”等单位,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执行力度的进一步加大,合规经营的单位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经营环境趋于良好。
第四类:外企 占比也不小,但是从劳动合同上来说,就更加趋于中立,但是会考虑到国家颁布的劳动法的约束,一定长度上向劳动者方向倾斜。但是实际执行情况依然差异很大,例如KPMG,四大之一的德勤,2017年年度就爆出了癌症员工被辞退的丑闻,在社会
上引起了轩然大波,给德勤也带来了负面影响。
整体来看,外企的工作对于劳动者的辛苦程度普遍都会很大,但是一般人看来主要是个人的锻炼和磨练,收入普遍增幅较大,但是对大陆普通民众的吸引力已经没有早起那么大,因为国内的很多民营企业也做得越来越不错。吸引更多的人进入到个人感兴趣的行
业中去。
以上仅为大陆主要国企的一些定性的统计学上的概念,实际情况个体差异很大,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