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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法院称“从轻” 家属叹服刑地点探监“全是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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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越边境遭广东海警拘捕的两名未成年者廖子文及黄临福不被内地起诉,内地当局昨早在
深圳湾口岸把他们移交予本港警方,同穿运动套装的二人被黑布蒙头带到天水围警署。图
为其中一人。(林智杰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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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
12港人偷渡案其中10人昨日在深圳被判囚7个月到3年、罚款1万至2万元人民币不等,法院
称已属“减轻”或“从轻”处罚。内地官媒报道被告在庭上哽咽道“认知内地法治公平公
正及严谨”;“12港人关注组”形容“整个司法过程完全是一场闹剧”。被告当中邓棨然
的刑罚最重,其家属称“希望判决是假的”,目前尤其担心邓的精神状态;说邓在哪里服
刑、如何探监“全是很大问号”,冀港府协助安排探访。保安局表示,家属如有求助可与
入境处联络。
未成年廖子文黄临福移交港警
另外,盐田检察院昨日表示不起诉案中两名被捕时未成年者,二人被移交回香港警方。按
照判决,8名判监7个月者,扣减还押日子,明年3 月始能获释,未能回港过农历新年。至
于判囚3年的邓棨然及判囚两年的乔映瑜,分别要监禁至2023年8月底及2022年8月底。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昨晨宣判,案中10名被告刑期由7个月到3年,分别罚款1万、1.5万
及2万元人民币。盐田法院表示,被控组织偷越边境的邓棨然及乔映瑜,组织偷渡涉及人
数众多,惟两人受他人组织实施犯罪,是在共同犯罪中的“从犯”,依法“减轻处罚”,
其余8人“从轻处罚”。
新华社报道:被告称“已认知内地法治公正”
新华社昨日报道,法院周一(28日)审理案件时,乔映瑜最后陈述时几度哽咽,表示“已
经认知到内地法治的公平公正及严谨,我亦获得应有的权利”。报道又称多名被告表示以
往轻信他人传言,“对内地执法、司法机构存在严重误解”。
关注组斥“一场闹剧” 审结仍不见判决书
“12港人关注组”发声明,表示12港人不能自由选择律师、拘留时人身安全及通讯权利得
不到保障,“官派律师”隐瞒身分及案件信息,声称“公开审讯”却只有“中共自己人”
可出席,至案件审结仍不见判决书,“整个司法过程完全是一场闹剧”。
邓棨然被判囚3年,其家人向本报表示虽有心理准备刑期以年计,但看到判决时“仍希望
是假的”。家人称目前最担心邓长时间没接触认识的人,担心其精神及心理状态,“天气
转,对他的哮喘及皮肤病又如何?”至于会否到深圳探监,家属表示邓会往哪个监狱服刑
、如何探监“全是很大的问号”,希望港府能协助安排,但不抱期望。
邓棨然家人:希望判决是假的
李子贤被判囚7个月,其母亲表示案件“总算有个结论”,称已打算到深圳探望儿子,但
需要知道时间表、检疫安排等,希望内地能提供指示。李母又说看到两名未成年人回港“
手脚仲郁得”,对儿子现况感到稍为安心。
邹家成:入境处称不知在囚地点 保安局:接家属求助已跟进
协助被捕港人家属的邹家成表示,有家属正筹备到深圳探访家人。他称入境处昨致电家属
,称因不知各人被囚地点,不能协助他们探访。邹指入境处若有心协助家属,应先了解看
守所探监程序;官派律师亦拒绝回答家属有关查询。
保安局称,入境处“协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组”及驻粤办接获家属求助及书面诉求后已跟进
事件。
委托律师指“从犯”判刑太重
有不愿具名的家属委托律师认为,邓及乔作为“从犯”的判刑太重,又认为专门做偷渡生
意才构成组织罪。内地刑事辩护律师莫少平认为难以评论刑罚轻重,但指判决在刑罚幅度
内。他又说组织罪不一定涉及生意,领导、联系偷渡工具者已构成组织行为。
按内地法律,触犯组织偷越边境罪可被判囚2至7年,组织集团首要分子最高可囚终身;犯
偷越边境罪而情节严重者可被判囚1年以下。
未成年两人不起诉交港 警申案押后14日 避谈看守所 邹家成质疑曾遭酷刑
廖子文和黄临福触犯偷越边境罪时未成年,深圳当局不起诉,内地公安昨晨在深圳湾口岸
把两人移交予本港警方。他们本身在港被控企图纵火等罪行,其后潜逃,警方表示会向法
庭申请将两人案件押后14天,以让他们完成检疫,并且不排除加控他们“没有按照法庭的
指定归押”。有大律师预计,法官不会再批准两人保释,意味他们回港后要继续被扣押。
二人须检疫 或加控“没按法庭指定归押”
内地公安昨晨把廖子文及黄临福移交予本港警方,两人黑布蒙头被移送到天水围警署。廖
在港被控“串谋意图危害生命而纵火罪”,黄被控“企图纵火罪”、“管有攻击性武器罪
”。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署理总警司郑丽琪表示,两人早前缺席法庭应讯被通缉,由于他
们违反保释条件,警方正征询律政司意见会否加控其他罪行,有可能加控《刑事诉讼程序
条例》第9L条“没有按照法庭的指定归押”。
郑称,今早将向法庭交代两人已返港,并申请将案件押后14天,让二人完成检疫。按《条
例》,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及监禁12个月。
大状料不再批保释 量刑或考虑曾潜逃
法政汇思召集人、大律师李安然表示,两人违反保释条件,料法庭不会再批准保释,“因
为明显有潜逃风险”。至于两人违反保释条件对其原来控罪的影响,李安然称未见两者有
直接关系,但实际仍需视乎控方会否加控控罪,若被告承认先后两项控罪,其原来控罪的
主审法官量刑时,会考虑两人曾潜逃,或会质疑被告是否真有悔意。
有关两人检疫安排,惩教署回复表示,会按机制安排所有新收纳在囚者接受隔离及医学监
察,并做病毒测试。
协助12港人家属的邹家成等人昨日到天水围警署,他表示,廖和黄的家人和律师与两人短
暂见面后,指二人神情紧张,避谈在盐田看守所的情况,邹质疑12港人在内地曾遭酷刑对
待。
根据警方资料,被捕时17岁的廖子文在港涉及去年9月30日一宗串谋纵火案,涉在骆克道
一住宅大厦制造汽油弹;被捕时16岁的黄临福涉去年10月14日向旺角警署投掷汽油弹及纵
火。
深法院称组织偷渡二人“受他人安排” 港警10月拘9涉案者 张达明:内地口供不能作呈
堂证供
12港人偷渡案中邓棨然、乔映瑜被控组织他人偷越边境,分别被判囚3年及2年,深圳市盐
田区人民法院昨日表示,两人“受他人安排”组织偷渡,换言之并非主犯。香港警方表示
,今年10月拘捕9人涉协助是次偷渡,会积极跟进。有法律学者表示,12港人在内地的口
供在港不会获接纳为庭上呈堂证供,但香港警方可透过行政程序取得文件以助调查。
张:警可取文件助调查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表示,邓棨然、乔映瑜受他人安排,组织多人从香港偷渡至台湾,
由邓买船;两人“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
新华社:“上家”安排邓棨然学驾船
新华社报道,邓棨然8月购买快艇,由“上家”安排学习驾驶偷渡;乔映瑜负责与其他涉
案者联络。报道称,8月23日凌晨,邓、乔及其余10人在西贡布袋澳码头会合,将燃油、
食品、望远镜、卫星电话等偷渡物资运送到快艇上,邓驾船出发,指乔向各人交代注意事
项,如遇内地海警,统一口径为“出海钓鱼”。报道又指乔映瑜用海上定位系统、卫星电
话等与“上家”汇报快艇位置。
商业罪案调查科署理总警司郑丽琪表示,警方10月已就今次弃保潜逃案拘捕9人,他们涉
嫌协助疑犯,未来会积极跟进。警方10月拘捕的包括立法会前议员梁国雄前助理唐婉清、
本土民主前线成员钟雪莹等。
拘唐婉清钟雪莹 警:积极跟进
就12港人在内地认罪口供对香港警方调查此案有何作用,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接
受本报查询时表示,如果警方只用作调查,可透过行政程序向内地警方取得文件;不过他
指如用作呈堂证供,本港刑事法庭不接受书面证供,要“有说话、有盘问”的证供才获接
纳,除非香港警方传召相关人等。他表示,昨日有两名未成年疑犯移交回香港,“警方可
以问他们,但他们亦有权不愿意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