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红线未明 港反送中书籍转交台湾书商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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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国安法”生效,但著书是否违法仍未有明确定义,由香港记者组成的“伞下的人”
原定出版“反送中”人物访谈,但担心触法并被警方追查受访者身份,决定将书稿转交台
湾书商出版。
香港明报今天(6日)报导,由当地媒体人组成的“伞下的人”团队,原定出版“我们最后
的进化”一书,本书收集30篇反送中前线示威者、伤者的人物访谈。
但在“港区国安法”生效后,团队暂缓出版工作,并要讨论如何处理书中提及“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的部份。
“港区国安法”禁止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等四种危害国安行为。而港府2日发表声明
,指“光复香港、时代革命”口号有“港独”、将香港特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
改变特区法律地位或颠覆国家政权的含意。
“伞下的人”以往曾出版多本和雨伞运动、香港时事相关的书籍,一直都和香港的“白卷
出版社”合作。
但报导引述“伞下的人”联络人阿木表示,双方征询法律意见后,担心警方可能会介入搜
查,并借此追查受访者身份,因此最终决定改由台湾出版社出版。
报导引述阿木表示,书中内文是人物访谈,讲运动就一定会有“光复香港,时代革命”这
句话,他们也以新闻方式采写。至于是否会将书稿中的这句口号删光,目前暂无定案。
此外,“伞下的人”以往都将书籍版税收益,捐给香港中文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至今已
捐了六位数港币。
但阿木表示,今年担心连累校方,还须再考量,“如果我们有事,收我们的钱都会有事”
。
日前,香港公共图书馆将香港众志前秘书长黄之锋、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陈淑庄和本土主义
理论学者陈云等人、共9本书籍下架,书籍状态改为“覆检中”,令外界担忧“港区国安
法”是否将限缩出版、言论自由。
身兼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的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陈弘毅5日接受电台节目访问时表示,“
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犯罪要件是使用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非法手段,仅发表一篇文章批
评政府,不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
他还表示,写文章煽动他人改变中国或香港政治体制,但不涉及使用武力或非法手段,也
不构成犯罪。
不过,明报引述身兼香港行政会议成员的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指出,英国曾有人撰写炸弹制
作教学书籍,虽供称咨询是从网上取得,最终仍被裁定为教唆他人犯罪。
汤家骅说,无论写书、引述他人说法,都要以是否有煽动或教唆他人分裂国家、颠覆国家
政权的意图而定,难以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