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局长:警方合理相信 即可依国安法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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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国安法”昨天深夜11时开始生效。香港保安局长李家超今天表示,不论涉及何种行
为,只要警员合理相信,就可依港区国安法进行拘捕、调查及蒐证,有足够证据就作出检
控。
港区国安法上路后,许多港人今天中午开始走上街头展开抗议示威,由于香港警方先前未
批准游行,在作出警告后,以涉嫌非法集结、违反港区国安法、阻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以
及管有攻击性武器等,至少已逮捕了70多人。
对此,香港商业电台今天引述李家超说,“不论涉及什么行为,只要警员合理相信,就可
以按港区国安法,进行拘捕、调查及蒐证,有足够证据就作出检控”。
他还表示,港区国安法生效后,“在香港所有人都要遵守,港府会做好教育,但如有违法
行为,警方有职责执法”。
李家超并证实,香港警务处已经成立国家安全处,将是港区国安法未来主要执行部门。国
家安全处将由一名副处长担任主管,当局正在物色人选,之后会由香港行政长官作出任命
,其他纪律部队,也会依专业范畴提供协助。
李家超说,国家安全处的能力包括收集分析情报、部署和执行行动以及调查案件等;而中
共中央在香港的国家安全公署也会根据国家安全角势,针对战略和政策等方面提供意见,
监督、指导港府履行职责。
他表示,港府有责任确保国家安全处有足够人手、配备以及培训,让国家安全处能履行职
责;未来绝大部分相关案件将由特区政府调查及检控,但必须有心理准备,若出现港府没
有能力处理或极度特别情况,则由特别单位处理。
李家超强调,港区国安法列明的4类罪行分为主体及从属罪行,若触犯主体罪行,最高刑
罚将是无期徒刑。他呼吁港人不要以身试法,测试国安法的底线。
对于呼喊“光复香港”等口号是否也触犯港区国安法,香港律政司长郑若骅表示,不能单
一以口号判定有罪或无罪,要视乎整起事件和犯罪意图。
她说,例如相关口号是否客观构成颠覆政权,也要视涉事者的行为及犯罪意图能否客观理
解为提倡港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