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惠台31条 陆委会:是否沦于口惠观察中
(中央社记者翟思嘉台北1日电)中国大陆昨天提出31条“惠台措施”,陆委会今天表示
,陆方提出的措施没有具体实施细则与办法,政府会持续观察,是否会与过去陆方所提措
施一样,沦为部分台商口中的“口惠”。
中国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2月28日借由例行记者会主动宣布“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
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措施共31条,企图借此吸引台湾企业、社团、艺文业等领域人士前
往中国发展。
对此,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邱垂正在陆委会例行记者会上表示,这次陆方提出的
31条措施是属于中国国务院所颁布的政策性宣示,并无法律位阶效力,陆委会将观察未来
陆方将以何种方式落实相关内容及法制化程度,及大陆地方政府能否确实执行。
邱垂正指出,目前陆方这次提出的措施还没有具体实施细则与办法,若没有具体实施细则
与办法,就可能跟过去以往陆方提出的措施,最终沦为部分在陆台商口中“口惠而实不至
”的心理战、文宣战。
他表示,两岸自2008年至今已签署23项协议,生效21项,上述协议目前尚未能确实履行,
双边协商达成的协议尚且如此,何况单方公布的不具法律效力政策性文件,31条惠台措施
实际成效有待观察。
陆委会将与各部会进一步检视陆方所提措施,并厘清与中华民国法规或两岸现有协议有无
冲突之处。
邱垂正说,要确实保障两岸人民权益,还应透过双边协商,才能互利互惠,若以利益换取
政治认同,或延续过去“以民逼官”、“以商围政”的老路,无助两岸关系改善与良性互
动。
他表示,任何涉及两岸人民权益与福祉的措施非单方所能决定,为了两岸人民权益与福祉
,台湾其实从未关闭两岸协商大门。(编辑:朱建陵)1070301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03010264-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