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威权下的法院

楼主: morgen (哇哈哈)   2017-08-22 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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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权下的法院
撰文: 读者来论
发布日期: 22.08.17
最后更新: 2017-08-22 18:53:05
【撰文:戴耀廷】
我的书架上,放了一本书很久,但我一直都未有太大冲动要看。这是一本关于威权统治下的法院的权威学术专著:
Tom Ginsburg and Tamir Moustafa, Rule by Law: The Politics of Courts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8) 。
https://goo.gl/pZLC4p
这书包括了十多个个案研究,包括亚洲、南美及非洲的威权体制,分析为何在威权统治下,威权政府会在一定程度上让法庭享有独立的权威,但又如何确保这因而享有了一定程度自主的法庭不会对威权统治构成威胁。
为何一直没有看呢?可能我也与香港大部份人一样,仍是以为自己并不是生活在威权统治之下。虽然主权移交后,香港明明成为了一个威权体制下的特区,不过有“一国两制”区隔,对受威权统治的感觉不强,还自我感觉良好,认为香港虽还未有民主,但只要再走前一步,就会有民主。这感觉令我们失去敏锐度,以为香港虽在威权下,是朝向民主发展。但2014年之后,我逐渐明白,威权统治的政治现实已越来越清楚。因此,我不得不重新审视香港法治的情况。这书的比较法律、政治与法院的研究,带来很大启发。
为何威权政府 容让法庭享有独立权威?
一、法庭可配合其他操控机制进行社会控制,主要工作是维持社会秩序及把反对力量边沿化。研究显示,法庭在裁决时越能配合威权政府,更多政治敏感的案件就会送到法庭去,把政治打压常态化。但若法庭不与威权政府合作,那就会迫使威权政府使用更多体制外暴力去对付反对力量。
二、因不能从选举中得到正当性,威权政府必须依靠实际的管治成果去改善经济及财富分配来取得正当性。依法管治及由法院去审裁法律争议,也能为威权政府带来额外正当性,因管治看来并不是任意而为。
三、威权统治需要庞大的官僚机构去执行政策及法规,法庭能确保这些前线官僚所作决定,是符合威权统治透过法律所定下的统治原则及核心利益。
四、若威权政府认为经济发展能争取得到更多正当性,它就会制定法律来保障产权。由法庭独立地裁决有关产权的争议,可让投资者放心,即使涉及政府的交易,他们的产权也受法律保护。
五、威权政府可利用法庭去处理一些政治敏感议题,让看来是中立的法庭来摊分政治风险,使威权政府可公开说它只是尊重法庭裁决,不涉及任何政治考量。
威权政府若要利用法庭的去加强威权统治的正当性,就一定要让人感觉到法庭是真正享有相当多的独立自主权。这就产生张力了,要放权法庭但又要想方法令法庭不会失控,因法庭的政治空间有可能被反对力量利用来打击威权统治。
威权政府有那几种方法去做?
一、在司法体制内提供诱因让法官懂得自我约朿,不会做一些决定威胁到威权统治的统治原则及核心利益。威权政府很多时候也不用直接干预法庭,只要令法官们感觉到有可能面对政治报复及裁决有可能被推翻,那已令法庭愿意颁布能配合威权的裁决。另外,只要负责法庭内部委任及升迁的高级法官与威权政府想法一致,已足以让法庭有独立自主但又能配合威权政府。
威权统治下的法官,也自知所处位置是相当不稳,明白单靠法庭本身,是难以抵挡得到威权政府的干预。故此,即使法庭内有一些具改革思维的法官,也只能在一些边沿的政治范围尽点心力,免引起威权政府注意,令自己的位置也不保。
二、若法庭未能配合威权统治,威权政府就会设立它能完全操控的另类司法或政治机构去处理政治敏感的案件。法庭为了防司法权威受损,只能回避处理政治敏感的法律问题,自我约朿。
三、威权政府因控制着立法权,可制定法律去增加程序难度,令人更难去启动法律程序让法庭去审核一些政治争议。
四、透过体制外暴力或制定严苛法律去瓦解或弱化抗争力量的组织,令社会内再没有人能组织行动,去利用法庭的政治空间挑战威权统治。当公民社会被弱化了,即使法庭有政治空间及有改革的意愿,它也缺乏足够的社会基础去这样做。
五、在社会内宣扬一种狭窄的法治观,管治必须依法施行,政府及民众都应遵守法律,但却不会说法律也必须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当群众大部份人接受了这种法治权,法庭只需独立地依循法律去裁决,无论裁决是否能充份保障公民权利,就已是在实践法治了。反是那些质疑法庭未能在裁决中充份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的人,就会被指责为损害司法独立和法治。
这些研究结果尖锐地指出了香港法院在当前所面对的最大挑战及危机。没有疑问,香港法院仍能独立地进行裁决,但香港法院却可能忽略了香港已步进了半威权的时代。与香港法院共治的,明显地是一个威权政府。威权政府已剥去了温柔的外衣,在法院以外,用尽方法去清除异见。
在此时此刻,法官们若只是安稳地躲在法律及法院的坚固围墙内,不为公民的基本权利提供更多保护,法院之外,很快公民将不能行使得到本应受法治保障的基本权利。到公民都噤了声,那时法院才发现他们以为是很稳固的法律堡垒,其实已是无险可守,根本是不堪威权政府的一击,要后悔就太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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