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中马不给犯罪资料 检警无奈放走电信诈欺

楼主: node1 (我是主节点)   2016-04-17 02:09:06
为什么马把证据之类的跟中国,因为这是中国跟马合作破的,之前台湾为这个诈骗案做过
任何努力了吗
现在马把嫌疑犯抓住了,在马这边的一些证据也移交给中国了,正在谈把嫌疑犯也移交过
去,突然台湾要求马放人移交给他们,也不知道马是怎么搞的竟然也就真的移交了。
现在台湾方面因为所谓的证据缺失,就把这些嫌疑犯当场释放了,还说大陆没有把证据给
他们
拜托,证据说移交就移交?即使两岸之前有打击犯罪的模式,也是要谈,要合作的吧,一
句证据给我就完了?
而且从此次事件来看,根本就是先抢人再去要所谓的证据,也就是说手里没有任何证据之
类的就把人带来了,难道想象不到会是什么处理结果吗
还有,即使是无罪推定,但是作为嫌疑犯,也是有权利先拘留24小时的,哪有当场释放之
道理。
总之这次事件就是闹剧,完完全全的闹剧。
法务部门发布了声明,介绍了实情,现在又变成是大陆故意陷害台湾
真是够了,那些人你自己相信吗?还在为自己的无知辩护吗
希望此次事件能让那些人冷静冷静思考
补充一点,肯尼亚事件,不管是哪个地方的人,即使美国人,在肯尼亚实施了犯罪,受害
人是中国人,那么中国也有权利要求肯尼亚把这些人引渡回来。
台湾某些人就是别有用心,借用各种事情来挑拨两岸
继续挑拨吧,会有报应的,拭目以待
※ 引述《zuilon2000 (越过地平面_冲锋陷阵)》之铭言:
: 中马不给犯罪资料 检警无奈放走电信诈欺疑犯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666682
: 自由时报 4/16 2016 台北讯
: 昨晚从马来西亚“抢回”的20名疑似涉及电信诈骗台籍人士,在中国及马国联手刁难下,
: 最后刑事局以无积极犯罪证据“放人”,落入中国想要营造的“台湾是诈欺者天堂”的窘
: 境,台中地检署表示先救到人,日后再透过两岸司法互助协议,向中国索取证据资料,就
: 看中国的诚意。
: 台中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洪家原表示,他15日下午5点就开始待命,准备要处理将在晚
: 间10时许返国的20名虞犯,但他看到刑事局拿出的“证据”,仅有名单、年籍及少数几张
: 扣押物照片,随即指示一定要再补充证据资料,否则很难开出拘票等强制处分。
: 期间由刑事局经数小时连系,人员也进桃园海关返国,到晚间11时许刑事局表示无积极证
: 据已放人。而据了解,刑事局有向马国要求提供证据,马方回说都给中方了,改向中方要
: ,中方回答“已封箴无法给提供”,在未取得相关罪证下刑事局当场放人。
: 据悉,中国破坏已往的“共同打击境外诈骗集团”模式,检方指出往年案发当地国(电信
: 机房所在)逮人前或后,会有前置蒐证作业,相关国家代表会彼此共享、交换所有证据,
: 逮人后中国籍嫌犯就由中方带回,台籍嫌犯由台湾带回,所有罪证资料共享。
: 刑事局对跨境诈欺犯带回作业,已有多次经验相当熟习才对,可是这次没拿到相关罪证就
: 回国,是真的很急促、仓促、慌忙、抢人?还是“弱国无外交”,这次真的被耍了。
: 据悉会出现这种结果,中方及马方极度不配合是主因之一,这个结果正好落入中国对国际
: 社会揭示“台湾是诈欺者天堂”,让他们把台湾人带到中国审判更加合理化,我国检警在
: 无奈下无法做出任何强制处分。
: 洪家原说,刑事局昨晚11时许回报,回国后对20人进行询问,仍无法从“口供”明确掌握
: 涉案事证,全员不移送复讯,让人先回去。
: 他说,日后还可以透过两岸共同打击犯罪模式,向中方要求提供相关证据,检方还是可以
: 持续进行侦查,并非检方“无法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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