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中马不给犯罪资料 检警无奈放走电信诈欺

楼主: zuilon2000 (越过地平面_冲锋陷阵)   2016-04-17 00:01:08
中马不给犯罪资料 检警无奈放走电信诈欺疑犯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666682
自由时报 4/16 2016 台北讯
昨晚从马来西亚“抢回”的20名疑似涉及电信诈骗台籍人士,在中国及马国联手刁难下,
最后刑事局以无积极犯罪证据“放人”,落入中国想要营造的“台湾是诈欺者天堂”的窘
境,台中地检署表示先救到人,日后再透过两岸司法互助协议,向中国索取证据资料,就
看中国的诚意。
台中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洪家原表示,他15日下午5点就开始待命,准备要处理将在晚
间10时许返国的20名虞犯,但他看到刑事局拿出的“证据”,仅有名单、年籍及少数几张
扣押物照片,随即指示一定要再补充证据资料,否则很难开出拘票等强制处分。
期间由刑事局经数小时连系,人员也进桃园海关返国,到晚间11时许刑事局表示无积极证
据已放人。而据了解,刑事局有向马国要求提供证据,马方回说都给中方了,改向中方要
,中方回答“已封箴无法给提供”,在未取得相关罪证下刑事局当场放人。
据悉,中国破坏已往的“共同打击境外诈骗集团”模式,检方指出往年案发当地国(电信
机房所在)逮人前或后,会有前置蒐证作业,相关国家代表会彼此共享、交换所有证据,
逮人后中国籍嫌犯就由中方带回,台籍嫌犯由台湾带回,所有罪证资料共享。
刑事局对跨境诈欺犯带回作业,已有多次经验相当熟习才对,可是这次没拿到相关罪证就
回国,是真的很急促、仓促、慌忙、抢人?还是“弱国无外交”,这次真的被耍了。
据悉会出现这种结果,中方及马方极度不配合是主因之一,这个结果正好落入中国对国际
社会揭示“台湾是诈欺者天堂”,让他们把台湾人带到中国审判更加合理化,我国检警在
无奈下无法做出任何强制处分。
洪家原说,刑事局昨晚11时许回报,回国后对20人进行询问,仍无法从“口供”明确掌握
涉案事证,全员不移送复讯,让人先回去。
他说,日后还可以透过两岸共同打击犯罪模式,向中方要求提供相关证据,检方还是可以
持续进行侦查,并非检方“无法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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