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文】朱维群:关于达赖所谓的“中间路线”

楼主: ottoyu (otto)   2014-07-19 03:06:24
摘自2008年,统战部副部长朱维群答记者问的一部分,个人认为说的很明白了。
节选如下︰
请问“中间道路”包括哪些内容?中央为什么不能接受?
朱维群:
  80年代,达赖喇嘛提出了“中间道路”这样一个政治纲领,从字面上解释,“中间道
路”的意思就是既不坚持再搞“西藏独立”了,同时也不认同中央提出的对他的要求,而
是在二者之间寻找一个折衷的方案。这个“中间道路”一经提出,国外有些人纷纷叫好,
为他打气,要求中国中央政府在“中间道路”的基础上同达赖喇嘛达成一个解决什么问题
的协议。
  关于“中间道路”,达赖喇嘛讲过很多话,其中1987年他在美国国会提出了一个“五
点和平方案”,1988年在法国斯特拉斯堡提出了“七点新建议”,这就是达赖喇嘛关于“
中间道路”的解释的“权威版本”。再加上这一次甲日‧洛迪提交给我们的“备忘录”,
可以清楚地看出达赖喇嘛的“中间道路”到底想干什么。
  我以下引述达赖喇嘛的意思,完全在他这两个文件和最近提交的“备忘录”中找出他
的原话的根据。
第一条,他不承认西藏自古就是中国的一部分。达赖喇嘛反复声称,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于
1949年进藏的时候,西藏是一个完全独立的国家,到现在西藏仍然是一个被违法占领的独
立国家。凡是稍有历史常识的人都知道,西藏自古就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自元朝开始,
中国中央政府就对西藏行使著无可争辩的、有效的行政管辖。主权问题是根本的问题,达
赖喇嘛否定中国对于西藏地方的主权,实际上是在为他搞“西藏独立”或“半独立”、
“变相独立”这一套寻找法理的根据。
  第二条,图谋历史上根本就不存在的“大藏区”。很多人以为达赖喇嘛想要的就是中
国今天的西藏自治区这一块地方,如果这样看,就把达赖喇嘛的野心看小了,他的“大藏
区”是指整个西藏、青海的绝大部分、甘肃的甘南自治州、四川的甘孜和阿坝自治州、云
南的迪庆自治州,乃至其他地方,总面积占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的1/4。这个“大藏区”
有历史根据吗?丝毫没有。元朝统治的时候就把青藏高原分成了卫藏、安多、康巴三大块
进行行政管理。此外,经过了明代、清代、民国,这样一个行政区划尽管中间有过一些局
部调整,但是总体上是延续下来的。历史上,西藏以外的藏区从来就没有归西藏的地方政
权管理过,西藏和平解放的时候,西藏地方管理的范围也没有超出今天这个范围。
  达赖喇嘛的这个要求还包藏着一个祸心,就是以单一民族来建立民族自治地方。我们
中国是一个各民族高度混居的国家,这是我们的基本国情之一。如果我们中国各个民族都
要求以单一民族来建立自治地方,对中国的国情和历史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那就会天下
大乱了。
  第三条,以高度自治为名,否定、推翻西藏现行的社会政治制度。什么叫做“高度自
治”?达赖喇嘛和他这个集团的头面人物多次反复讲过,就是除了外交和国防,其他的所
有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宗教等等,全都要由他们说的“藏人”来管理,这才叫做自
治。达赖喇嘛在法国的“七条”中说,最后的决定大权必须完全操于“藏人”之手,这就
是他说的“高度自治”。按照达赖喇嘛的设计,在我们1/4的国土上,近60年来我们中国
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网自治制度要全部推倒,
由他们执政、上台,重搞一套。重搞哪一套呢?就是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
  第四条,要求中央把中国人民解放军从“大藏区”范围内,也就是我们1/4的国土上
全部撤走。达赖喇嘛在美国提出的“五点和平建议”中说︰“需要中共将军队和军事设施
迁走,只有中国军队全部撤走了,才能开始真正的和解过程。”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撤走之
后,由他召开一个“国际和平会议”,把我们的1/4的国土搞成一个“国际和平区”。就
在这次接谈之前,达赖“流亡政府”的主要头头桑东在见某一个媒体时说︰“自治区内不
能驻扎军队,这是我们的核心问题。”我想,没有人不知道,军队是一个国家的主权,是
领土完整、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基本保障。实际上,没有哪一个主权国家会同意把自己
的军队从自己的国土上撤走,中国也绝不会允许在我们的国土上搞一个“国际和平区”。
  不要以为达赖喇嘛提出这样一个无理要求是缺少思考,他一点也不傻,因为只有把人
民解放军撤走了,他才可以放手搞“西藏独立”。达赖喇嘛在讲到“高度自治”的时候说
,“未来的国防和外交可以归中央管”。如果我们的军队都撤走了,中央还管什么国防?
可见这句话本来就是句骗人的鬼话。
  第五条,要求在他的“大藏区”的范围内把其他民族统统赶走。达赖喇嘛经常在一些
场合说,“我从来没有说过要把汉人从我们这里赶走”。但是我要告诉大家,他的“五点
和平方案”的第一条中就明确写着“必须停止向西藏移民,并使移民入藏的汉民回到中国
。”达赖喇嘛“流亡政府”的头头桑东在这次接谈之前接受采访的时候说︰“居住在西藏
自治区的非藏人不享有自治权,少数民族自治区的所有官员和政府官员,都应当由少数民
族担任。”
  众所周知,在达赖喇嘛的“大藏区”范围内,几千年以来,我们各民族迁移、繁衍、
交流,形成了藏、汉、回、蒙多民族交错居住、共同生活的局面,各民族群众都是这一片
土地的主人,都有在这片土地上自由居住、自由工作的权利,这是属于他们的基本人权。
达赖喇嘛想把居住、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数以千万计的各族群众赶走,这就透露出一个信
息︰如果有朝一日他真的在西藏这个地方掌了权,他将毫不犹豫、毫不留情地实行民族歧
视、民族隔离、民族清洗。
  这五条,每一条都是“西藏独立”,加在一起更是彻头彻尾的“西藏独立”,只不过
是加了一个“大藏区”、“高度自治”的包装而已,我不知道在座的那一位中国公民认为
可以接受这五条,或者其中的任何一条。我也不知道在座的外国人,如果有人向你们的政
府提出这样的要求,你们是否会接受?如果我们的这些外国朋友自己不打算接受有人对你
们的国家提出的这样的要求,那么为什么要中国人接受这样的要求?为什么要中国人接受
这样明摆着是要分裂我们国家、分裂我们民族的“中间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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