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差一字差很大 称人“客兄”不起诉

楼主: writ (大笨狗 我是个笨孬孬-__-)   2010-11-14 21:22:40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114/142/2gzmh.html
东森新闻 更新日期:"2010/11/14 14:55"
差一字差很大 称人“客兄”不起诉
差一字差很大,台北一名已离婚的周姓女子,和男友同居七年多,平时担任社区主委,因
为公务和从事资源回收的刘姓妇人有嫌隙,妇人暗地叫主委的的男友,不雅称呼,女主委
气不过愤而提告,但没料到检方认为,所谓的客兄是指已婚妇人的情人,不算贬抑所以不
起诉。
社区大楼内住户进进出出,原以为邻居住在一块可以互相照料,谁知道现在却因为环境问
题,让老邻居对簿公堂。一名已离婚的周姓女子和男友同居七年多,在台北一栋大楼担任
管理委员,因为不满同社区从事回收的刘姓妇人常把环境弄得脏乱,多次劝导也未见改善
,双方有了嫌隙。 今年七月底刘姓妇人甚至三度向警卫抱怨,戏称周姓女子的同居男友
是“客兄”,周姓女子觉得受辱,愤而提告。检方调查后,认为客兄是指已婚妇人的情人
,并没有任何贬损他人的意味,如果加个字“讨客兄”的话,则是指妇人红杏出墙,才构
成妨害名誉,因此最后不起诉,一字之差却差之千里,也让老邻居撕破脸闹上法院。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