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上诉] 6/10FrostMaiden于Baseball_BM简易判决

楼主: JimJimJim (Jim)   2020-06-19 23:05:18
※ 引述《RJJ (传说中的小米)》之铭言:
: 请上诉人说明认为自己没有闹板的理由
: 谢谢
我开门见山地说:“没有违反任何一条现行板规,就是没有闹板”
先就今年6/4起于baseball板所发之21篇文来说
并无违反baseball板板规规范
且之前的沟通中arashicool板主说过:
“今日OOO OOO炸裂 这是棒球版一直认可的转播文发表模式”
今年6/4起我发的今日文内容完全针对比赛与球员表现客观叙述
也符合baseball板板规A-6.特定文发文规范
在出水桶后立即又开始发文在无违反板规规范下本身就是我的发言权利
板规无任何规范限制一军比赛进行中不能发表二军成绩
且在一军比赛进行中于板上亦会出现他国职棒成绩
任何层级的棒球比赛都应该获得关注,baseball板讨论范畴本身就无侷限
arashicool板主在受到板上舆论压力下并没有根据baseball板板规之规范
无法明确且合理的说明为何违反板规
就将“闹板”的罪名扣上判处永久水桶并无道理
亦已先行危害我的发言权
“至别人文章底下批评他人洗文”arashicool板主于水桶公告中并无叙述
而众板友于我发文底下批评洗文arashicool板主怎不一并提出呢?
且“洗文”一词于各板皆不稀奇,baseball板亦然
baseball板中更激进之推嘘文亦有之
arashicool板主于申诉中提出可推测是为了强加“闹板”的罪名于我
而arashicool板主所提出之“深夜突然连续发炸裂文”发文日期皆于2018/07/12
我查询2018/01/02发布但最后编辑日期为2019/02/05之baseball板板规
文章代码(AID): #1QIkbTLs (Baseball)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514858845.A.576.html
B-13.内容为:
13.发文次数
发文请重视品质,勿以量取胜、或多次删除文章规避限制。
30分钟发文限制为三篇,单日新闻+专栏篇数限制为五篇,其余文章
数不设限。IP相同、多ID者(使用分身)亦受此限制。
水桶15日
我印象中于2018/07/12已有“30分钟发文限制为三篇”限制,我发的7篇炸裂文符合此规范
2018/07/12至2019/02/05已经过半年有余
且在下面这篇 [公告] 板规修正说明 中可知
文章代码(AID): #1UB4U-63 (Baseball)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579960254.A.183.html
“每人单日文章限制为五篇”系于2020/01/25所作之修正
而2018/07/12处分中包含劣退2篇文,因此至2019/06/05皆未发文亦无法发文
2019/06/05仅发2篇文又遭arashicool板主处水桶365日
可显见arashicool板主将此条板规修改归因于我非常不合理
再者关于板规A-6.特定文发文规范之更改
若于当时有在关注baseball板者皆会知道
当时baseball板中类似于今日赖青得、今日王捷之今日文相当泛滥
而我并非此类文章之创始人
可推测arashicool板主意图透过将板规修正归因于我是为了强加“闹板”的罪名于我
2018/7/12日被GreenChamber判闹板的公告
GreenChamber以“标题误导板友”定罪就有讨论空间,因为我于标题已完整列出球员姓名
2019/6/5日arashicool板主的水桶公告(实际水桶公告日期为2019/6/10)
以“三次以上违反相同板规者皆视为闹板”定罪
但看水桶公告可知我于标题亦已完整列出球员姓名且此次无赘字
因此此次判决认定我再次以“标题误导板友”就已显不合理
但皆过往已久且此2次我皆未至BM板进行沟通,就不再多作讨论
我认为我今年6/4起所有发文皆符合baseball板现行板规规范
“没有违反任何一条现行板规,就是没有闹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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