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 (Hijikata对检举信的回复)不服从NBA板主Hijikata及小组长的

楼主: bll135 (洪大少)   2016-08-13 07:45:09
※ [本文转录自 bll135 信箱]
作者: Hijikata (副长)
标题: Re: [公告] kuluma bll135 = GoRockMyLife
时间: Wed Aug 3 21:51:37 2016
※ 引述《bll135 (洪爷)》之铭言:
: 这就是我对 kuluma 的检举,请你自行参考我的检举信
: 或者kuluma这个帐号的上一篇文章
: 而你选择的是不回应我的检举信
如果你看过板规就知道...违规不能发文期间
就没有检举权利...
: 第一, NBA 板有打脸文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
: 第二,我澄清了他的错误资讯。对错误的资讯以正确回应,天经地义。
: 第三,他本来就是阳酸。我说不说都一样。
: 第四,根据你不处理我检举信的行为。
你的四点...其实根本都可以在看过板规的方式下进行
不违反板规也能达到相同目的不是吗?
并非因为这四点而要凌驾于板规之上吧
: : 你也说过有担任过其他大板板主 那我只在最后请教你
: : 你是否愿意以后在NBA板发文之前先看过板规
: : 了解讨论球迷或板友这块是现今NBA板规不允许的呢?
: 我不接受任何交易,任何妥协。不认为我做错了什么,也不需要任何怜悯。
: 做为一个弱队的球迷,我是一个铁铮铮的太阳迷,不需要因为谁的说情或同情而减刑。
: 你怎么想,你就怎么判。我怎么想,我就怎么做。
: 如果我做错了,请惩罚我,并且以同样的公正对待别人。
: nba板不同于队板,当一个版主的基本就是公正而已,这点想必不需要我教育你。
: 而我认为我没错,所以我们直接在组务把这件事情搞定。
: 我不需要你的减刑,我也不会对版主不管的不实言论做出任何妥协。
我只是认为根据来信提及的内容 或许有待与其他板主讨论进行改判之处
并未提及任何交易与减刑 说真的我看不出你这段是怎么冒出来的...
最后也只是请教你来NBA版发文前 可否因为你担任过大板板主的经历
了解需先看过像NBA此种大板板规再行发文?
说真的今天不是球迷立场问题 而是发文前麻烦看一下板规的问题阿
最后还是请你日后发表类似文章 请先看过NBA的相关规定以及板务
我相信是能在不违规的状况下做出澄清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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