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羽球板板主lowey裁罚水桶二周与板规不符

楼主: kibitzer ( )   2012-01-20 06:21:01
第1,罚则不合板规部分
1.3 禁止具有引战意味之发文、回文,违者删文。
   若于推嘘文中引战,不予以删文但罚则相同,且版主得介入进行锁文。
   (初犯警告,再犯水桶一周,引战情节严重者水桶一个月或以上。)
根据本条之文义,违反本条板规,罚则部分只有警告,水桶一周和水桶一个月
或水桶一个月以上四种,并无水桶二周之处罚规定,合先叙明。
依教育部在网络上公布的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
"再"这个字有五个意思,其中,跟本件有关的,
第一个意思,第二次、又一次、两次。例如再见。
第二个意思,表示动作继续重复。例如再接再厉。
故,本条的"再"犯
第一,可以是指第二次犯。
第二,也可以是指第二次犯、第三次犯、第四次犯等多次动作继续重复的情形。
本件,因为板主并未认定有引战情节严重,故排除了水桶一个月和一个月以上的罚则(否
则板主可以直接裁罚水桶一个月或一个月以上)
而使得本件只有剩下警告和水桶一周的二种罚则,而依上述教育部第二种"再"字的说明,
"再"犯可以是指第二次以上的动作继续重复来看,
本件依板主"非初犯 "(等于本条的"再"犯)的理由,最多也只可以依文义处罚水桶一周,
而不能处罚本条板规没有的水桶二周。
第2,判决外说明(旁论)的部分
希望大家对事不对人,维持讨论气氛。
第一,除了大自然的现象外,任何在人事间的事情,都是人做出来的,你在评论事情时,
绝不可能把人的因素真空,当做没有看到。
第二,本人发言自始至终都是在说理,说明一个没有经过大家同意或授者,为什么可以
迳自代表大家,将跟选手没有任何关系的影片,贴文献给选手?
发言人为什么不自己透过关系(例如羽协)寄信给选手?而要利用本板贴文?
这是板上制度的问题,完全没有任何针对任何人。如果,这个惯例一开,那以后
是不是,只要自己高兴,就可以贴一些与选手无关的影片来献给选手?
第三,本人从头到尾都是在说理,没有任何激烈言论出现。但有人以激烈言语,质疑本人
智商,或要本人"滚蛋"时,板主不但不加以裁罚,还出现上述与裁判无关之旁论,
让人强烈怀疑板主已有特定立场。
尤其是这次方/李获得冠军,实属羽球版重大典庆~~
恭喜方/李登上马来西亚最高阶梯!!
第一,上述文字与本件之裁罚完全无关,不应连同裁罚文一起出现,请要求板主删除。
否则,会让人以为板主是为了此等隐藏性的主观理由,而自行加重板规以外没有的罚则,
而成为水桶二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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