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 NBA版版主Vedan 之判决

楼主: st890284 (st890284)   2018-04-01 02:32:42
※ [本文转录自 st890284 信箱]
作者: st890284 (st890284)
标题: Re: [申诉] st890284
时间: Sun Apr 1 01:18:18 2018
※ 引述《Vedan (味丹)》之铭言:
: : #1QkZVeKR
: : 推 st890284 : 跟一群只想无脑硬黑咖哩的认真什么 呵呵 03/27 21:13
: : 推 st890284 : 硬要黑成这样 看了真可怜 哈哈 03/27 22:00
: : 无水桶纪录,这次违反3-3、3-12,14天
: 您好,3-3最主要是判您的无脑字眼,并不是您说的第一段。
: 3-12最主要是判罚酸球迷、板友行为。
: 以下附上板规
: 12.违反其他版规情形下涉及讨论特定板友,例如:推文酸球迷行为
: 推文涉及板友、球迷时,若同篇多次则视同通篇引战,水桶加重一个月。
: 您可以去看一下之前判决,只要是暗示某些板友都算,连用某迷都会算,我这样重新看了
: 一次,我会将第一段文删掉(因为其实都是针对第二段判的,只是寄信来检举的是附上两
: 段,由于检举信真的很多,所以我才会都附上,这点我跟您道歉,对不起。),但两个判
: 决应该都是合理的,3-12是判罚您第二段说这些您暗示的人"看了真可怜",感谢您。
  感谢回复。
  但我认为我所使用的字词"只想无脑"进行后续行为,为指其应有能力而言论却未完整
进行过理性思考便发表,亦即未经大脑思考就去做某些事而以"无脑去做…"形容并无不妨

  并非同指称其"没大脑是不是?"之类的攻击字句。若指骂版友没大脑而违反攻击版友
尚能理解,但我所发表的言论应指我认为该言论发表者之言论未经思考,大多数情况使用
无脑一词修饰后面进行的行为与使用盲目同义(我个人认为被检举字句里代换成盲目明显
是没有违规的),一般形容行为时为中性或带些许负面意义的形容,若用于形容愚勇还可能
带有点正面意义,而非被截取出无脑一词检举所指称的"说人没大脑"类的负面攻击字眼。
  
另外请问若无第一句而仅有第二句,未违反3-3情况下发表对版友看法有无违规?
  也感谢您上任后为进一步维持版面秩序而提高以往N版主的讨论版友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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