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joulin 信箱]
作者: Hijikata (副长)
标题: Re: [申诉] joulin
时间: Tue Jul 12 07:46:23 2016
※ 引述《joulin (joulin)》之铭言:
: 我认为版规在还没有完成修订之前,不应该用新的版规来认定版友有违规的事项
: 如果要处理,应从版规修订日起开始处理
: 而且,
: 该篇"将心得分类改为花边分类的公告" 并非永久置底(我有证据我发文当下他没置底)
: 看板使用者在没有看到那篇公告(因为没置底)的情况下,根据当下置底的版规5.2来发文
: 应是合情合理的
这个问题我好像之前有篇回信就回答过了
花边分类公告后即生效 并非以你的定义为生效日期
且以公告到本案已超过四个月 并非你所谓的试行期
至于你所提供的证据 有否当时google库存网页快照的版本?
这种程度的证据存在后制复制贴上的可能
另板上发文分类8项也早已取消心得选项 为何会自己打心得二字当作分类
再说自己没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