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 NBA板Hijitaka之判决不符板规与比例原则

楼主: joulin (joulin)   2016-08-10 13:24:47
※ [本文转录自 joulin 信箱]
作者: joulin (joulin)
标题: Re: [申诉] joulin
时间: Tue Jul 12 06:20:43 2016
感谢您的回应
看来关于第一点 我们的认知有很大的落差
所以您的意思应该是 还是维持原判 没关系 我会仔细检讨跟思考
如果有必要 会进行第二阶段的申诉
至于第二点
我认为版规在还没有完成修订之前,不应该用新的版规来认定版友有违规的事项
如果要处理,应从版规修订日起开始处理
而且,
该篇"将心得分类改为花边分类的公告" 并非永久置底(我有证据我发文当下他没置底)
看板使用者在没有看到那篇公告(因为没置底)的情况下,根据当下置底的版规5.2来发文,
应是合情合理的
我不懂公告已经长达4个多月的新增版规,迟迟不纳入置底版规中的原因,
是因为版主们太忙碌,还没有时间更改?
还是因为正处于宣导期,所以还没纳入版规?
如果是前者,那不应将责任归咎于版友,如果是后者,那宣导期不应该纳入处罚吧?
以上 感谢您的帮忙
※ 引述《Hijikata (副长)》之铭言:
: ※ 引述《joulin (joulin)》之铭言:
: : 我承认您列的那十几条我的推文 有几则可能有酸版友 但并非全部都是
: 12.违规讨论板友、推文酸球迷行为
: 1.限制 7天2次、15天4次、30天7次,违者水桶。
: 2.超过上述次数限制,水桶规则依序为:1周、1个月、4个月。
: 3.一句推文涉及板友、球迷 都算1次,同篇超过3句直接1周水桶。
: ^^^^^^^^^^^^^^^^^^^^^^^^^^^^^^
: 3-12已明确说明推文涉及板友一句皆算一次
: 今天你被检举的推文内容并非只是两三句 而是超过了10句以上
: 数十次讨论或嘲讽球迷的行为 认定上则已经满足犯意
: 并非可用"其中几句不认为有酸板友"来辩解
: : 好,那倘若是提到都不行 那版上一堆 X迷 X迷的字眼出现在推文 为何都没有处理?
: NBA板规本就有限制讨论球迷之状况
: 若认为有违规请来信检举 而非自己跳下去讨论或嘲讽球迷
: : 2.我觉得我已经写得非常简略了 只是因为贴了一些证据 所以篇幅较长
: : 但您仍不愿意正面回应
: : 这让人感觉非常不好
: 你第一项诉求原本数十页之篇幅 后来可以简略成五行
: 第二项应尚有简略空间
: 在彼此双方正面回应的基础 应建立于简要表达重点的诉求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