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NBA板板主g6m3kimo

楼主: gotohikaru (又没差...)   2013-03-06 21:08:44
※ 引述《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之铭言:
: 首先,我要先声明
: 1.版主再我还没了解整件事情之前不得先回应申诉人
: 这一次既然是第一次发生就算了 下一次要注意
: 2.我实在搞不懂你们双方坚持的论点,是不是能够请申诉人先完整的解释一次
: 你的申诉内容?
: joh
我是同时提出2件申诉案,因为不清楚组长问的是哪件,就全部解释一遍。
作者: 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   2013-03-08 00:07:00
第一件我可以明白 但是第二件我真的不了解 请说明
楼主: gotohikaru (又没差...)   2013-03-08 02:12:00
检举案证据1中 g6m3kimo板主已受理我的检举 证明我的检举合乎规定 但事后板主一直没有公告处理 追查之下 板主回复"一罪不两罚" 在未通知我的情况 私底下撤销已受理的检举案(请见证据2) 但板规中并未提及板主可以这样处置已受理的检举案 若是不合规定不受理我也认了 但这样依主观吃案的做法 别说我不能接受 板规也不允许更何况两件独立的案子 又何来一罪之说?请板主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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