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ZIDENS警告一次

楼主: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13-02-02 00:36:36
二、权力
(10)组规解释权
组长有权针对该小组组规进行解释之工作。
三、义务
(1)小组长不得拒绝有关之正当板务处理义务。
你拒绝解释组规是你的权力 你可以选择解释或不解释
但我的要求属于正当板务
你若坚持不解释
也只是违反小组长义务罢了
那么 最后一次询问 小组长对于其他三篇还有要补充解释的吗?
若还是不愿意解释则以失职上诉
※ 引述《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之铭言:
: 小组长已经尽到告知组规之义务
: 也明确告诉你组规的标准,若你针对这一次的警告不服
贴出一条组规 我不认为哪里有告知到标准
: 你可以针对这一次警告上诉至群组长
: 但相对的 违规文章不予处理 还是会再等待7天再次警告第二次
: 若第三次就是拔除版主
: jo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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