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13-01-30 20:24:28※ 引述《joh (30分灭一国的匈奴)》之铭言:
: #1G-MttYh (NBAEasyChat)
: #1Gz-Hjbs (NBAEasyChat)
: #1GxznNo- (NBAEasyChat)
: #1Gxa8P8Z (NBAEasyChat)
: 完全没有处理的进度,已于1/22立案超过7天,故警告一次
: 篮球小组长 joh
并非未处理
小组长未做出违规解释我无法处理
且照我标准皆为合格
小组长若真有心处理组务而非因应检举者要求
麻烦提出您的标准
而非打马虎眼四两拨千金的把责任归属丢给板主
撇开越级申诉受理为越权
此等行为实属失职
若连小组长都无法为违规做出解释
试问版主层级又如何做出符合组长符合板众的解释?
请收回警告
本案停留在小组长不愿做出解释
若小组长迟迟不肯解释岂不是变相拔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