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sebe (煮熟的番茄)》之铭言:
: ※ 引述《a3225737 (轰)》之铭言:
: : 呃...类似一词是怎么定义的
: : 况且案例四你为当事人
: : 为什么你要把被我驳回的申诉重新包装之后改成检举再提出?
: 不然可以把我的部分移除,其实意思一样。
: : “同样”是两个?
: : “同样”的只有两个阿
: : 犯的板规根本不一样
: : 2+7跟4+10基本刑度就不一样了是要比什么东西?
: 两个条款基本刑度
: 案例一:30+7 = 60
: 案例二:7+? = 7
: 案例一就算和案例三 & 案例四比,也明显处罚过重。
: 何况他闹板一事,也仅在推文短短抱怨隔壁板主,
: 并没有碍到其他使用者阅读,算不算闹板不也有待商确。
: 而且案例三、四,板规二都是7天起跳的互比,有的14天,有的7天,
: 犯的方式差不多,为何有差异理由完全没说明。
为什么版主要做差异说明?
两个无关的案子,版主没有义务对两案合并做差异说明
更何况,被处罚的人都没说处罚过重了
被判闹版也没跳出来说版主判决有问题
为什么你要替他伸张正义?
: : 阿“仅有”案例二犯板规10阿
: : 你不一样的东西这么多,是要怎么比阿......
: 那回归简单的案例三、四部分,
: 光是最爱用的板规2例子,刑罚7天和14天两种,
: 理由如上所说,完全看不出差异。
: 要说推文长短,案例三没有比较短,脏话也没比较少,
: 案例四的m4bp6仅一句话就比案例三判得长。
差不多为个人主观认定,人事时地物差这么多?
何以认定为差不多?
再者,你有与被处分者询问过?
或许对方根本就认为没问题(至少没来申诉)
但是你与案件完全无关的人却跳出来说觉得版主OOXX
不觉得很奇怪吗?
我讲白一点
你已经被板规2判过一次
但我没看到你因为这样讲话有所收敛
显然你没有因为入过水桶得到什么
: : 停职一个月是小组长被停职
: : 他被水桶是使用者被板规处分
: : 到底哪里同样?
: : 同样的只有这个id都叫做myfancy而已
: : 还是说我同样的定义跟你同样的定义不一样?
: 只是比较两者轻重明显有差,
不是阿...这两东西要怎么比较
给予处罚的层级根本不一样,完全无法有相同基准可以比较
(板规<小组规<群组规<站规)
或者是你可以跟我说,你是如何比较的?
: 而且现任板主甫上任,直接就对攻击过myfancy的文章做过错误判决,
: 难免不会做出这种想像,
: 仅是提供例子,能不能接受本人尊重组长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