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选择项目不受理
(检附之相关证据,请先行转录至组务板,再修改文章标题。)
6. 小组长需回避之申诉案
申诉人:hanshin33
被申诉人:swallow0327
看板/群组:NSwitch/G_Console
申诉诉求:立即解除水桶
申诉内容:
G_Console 小组长 myfancy 于四月中下旬代管 NSwitch 期间,种种举措失当,
本人以推嘘文表达不满并陈述事实。
NSwitch板新任板主 swallow0327 上任后,myfancy 小组长向新任板主检举我,
(因板主在水桶公告文中叙述“经当事人来信检举”故我判断检举我的是小组长)
当然检举内容我无从得知,4/30我被 swallow0327 板主水桶 14 天,
详见 NSwitch 板水桶公告:
文章代码(AID): #1QvhCcIT (NSwitch) [ptt.cc] [公告] hanshin33 水桶14日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NSwitch/M.1525068582.A.49D.html
公告文中以板规第2条处分我:
02. 严禁人身攻击/讨战
任何谩骂、挑衅、诽谤、污蔑板友之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
任何非指名暗示视同处分。别抱着钻漏洞的侥幸心态。
(任何谩骂水桶7天,蓄意讨战水桶30天。视情况轻重将有所增减)
我对此判决感到不服,于是我以站内信向 NSwitch 板板主沟通(信件转录如下篇)。
我的推嘘文在板主的水桶公告文中都已摘录。
我不服的点有:
1.我没有谩骂、挑衅、诽谤、污蔑,更没有人身攻击
2.我针对的是来代管的小组长,并不是板友
3.该水桶公告文下方推文,有板友对此判决提出质疑:
推 leamaSTC: 我本来是想讲点什么啦 不过新官上任就算了 然后想问一下04/30 14:30
→ leamaSTC: 所以针对版务的不满 对版主提出质疑或加以讽刺 算是版 04/30 14:30
→ leamaSTC: 规二吗?04/30 14:30
推 nicetree: 可以质疑事务的对错,但不可以人身攻击,对事不对人04/30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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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位板主 nicetree 的言下之意,是我有人身攻击,但我的确没有。
4.板主于水桶公告文内最后指出“考量当事人当时为代管板主,仍有受公评之责”,
因此把本来想判我的水桶 30 日改为 14 日。
但我所陈述之事均为可受公评之事,本就无错,减刑之说根本倒果为因。
本案的检举人(向板主检举我)为 G_Console 小组长 myfancy,
而我申诉的对象为 G_Console 辖下 NSwitch 板板主 swallow0327,
故判断此为小组长需回避之申诉案,且与当事板主站内信沟通未果,
今直接向群组长申诉,请群组长亲自审理此案。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