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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onorguard06 (时间宝贵) 看板: Sub_DigiTech
标题: [公告] DigitalTech小组申诉检举规范
时间: Mon Aug 3 23:31:09 2015
一、发文主旨
本板受理 DigitalTech 组内看板各项申诉、检举事宜。
二、发文时机
使用者认为权利受损之时刻,依规定完成沟通程序后即可发文申诉、检举。
申诉:针对板主之判决裁罚有疑义,经程序后可提出。
检举:针对板主执行板务有所疑虑,经程序后可提出。
三、申诉、检举流程
(1) 申诉、检举前请先确实与板主沟通,请勿先发申诉文后再行沟通
若无证据证实已与板主沟通即迳行申诉、检举,将宣告不予受理。
与板主沟通时请至少给予板主 96 小时,
板主超过 96 小时未回应方可提出申诉、检举。
(2) 若板主设定拒绝收信,视为沟通完毕。可迳行申诉、检举,惟应检附截图证据。
(3) 组务受理后将以 s 标记申诉(检举)文表示受理,定案判决以 m 文标记判决文。
(4) 公开板面答辩时限和私信沟通时间均为 96 小时,超过时限未回应,即视为答辩
终了。超过时间后所提供之证据,小组长有权不采纳。答辩过程中,双方均应以
回文方式进行,推文之答辩将不被采纳作为最终裁决的依据。
(5) 为了维护看板板面秩序,申诉事件非当事人或板主请勿回、推文,
违者依情节轻重得予删文、退文或依照推文句数判处水桶一周以上。
(6) 本组不受理判决超过 30 日之案件。
(7) 请发表完申诉(检举)文后再行检附证据,否则视为无效证据。
(8) 请于提出申诉、检举后 24 小时内,通知被申诉、检举之板主至本板回应,并将
通知信件留存备份并转录至本看板。除请假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外,板主应于寄信
后 72 小时内至本看板提出相关说明。若无提出,则本组仅依照检举(申诉)人
所提供之证据进行判断,不再另外进行调查。
(9) 小组长将于案件辩论结束后 3 到 60 日做出裁决。针对部分较轻微或有急迫性之
案件,小组长可能会优先进行简易裁决。
四、申诉、检举应检附之证据
请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转录,未依此方法而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转录之证据文若经修改,亦会被宣告无效。
申诉需检附被处分文章备份、板主公告、沟通信件记录,
检举需检附相关证明文章记录,未附相关文章证据者视为程序不符,
请于小组长推文或回文提醒后 96 小时内补正,否则将锁文并宣告不受理该案件。
为证明申诉人确实有进行沟通程序,且确实先沟通后申诉
请申诉人于寄信给板主时应同时留存备份
若无留存备份,致使无法证明已于申诉前完成沟通,小组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本小组申诉规范得随时视情况删补修改,但不溯及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