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MobileComm 三名板主不处理板面违规(1)

楼主: a3225737 (Hong/轟哥/Hsiaoboyo)   2018-01-23 21:44:56
※ 引述《paul40807 ([email protected] 最高)》之铭言:
: 1.本版已发布过公告(#1QGbcHyQ)且后续有确实修正部分的判决。根据该公告内容所
: 述,检举文中关于4.A 以及1.A之部分均以此公告文中所属之理由驳回
#1QGbcHyQ 之公告时间晚于部分检举信时间
请板主确认时间先后是否正确
另外麻烦举几篇所谓"修正部分的判决"之案例供群组参阅
: 2.经查,部分检举文章推文中出现的字眼有可能是置底文章中误推至上方,而置底闲聊文
: 中明确规范不受本版扣题限制。因此其检举驳回。
请板主(群)回复做出此点推论之相关事证为何?
: 3.本板设有专属检举板,公告之板规4.A中也有明确提示,且因本看板为热门看板,故经
: 常有人站内信至板主信箱,为了维护板友之权益,站内信以处理申诉为优先,避免实际遭
: 到误判之人延误其恢复发言之权利,故对站内信之检举及其后续处理,可能会有所遗漏。
: 然而除本人因更改资料被退注及之期间外,其余检举几乎都尽量控制于三日内完成判决处
: 分并标记签结,故若有检举需求,希望检举人能够发文至该看板上,以方便板主处理相关
: 事宜。公告#1QGbcHyQ亦有提及,希望有检举之需求时可至本板查询公告后再行检举,以
: 利板主作业与获得较快之答复。
: 4.#1QGbcHyQ公告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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