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01] Re: [判决] helwl 申诉 MobileComm 板主一案

楼主: helwl (态度决定一切)   2017-10-29 20:08:45
※ [本文转录自 helwl 信箱]
作者: helwl (态度决定一切)
标题: Re: [判决] helwl 申诉 MobileComm 板主一案
时间: Sun Oct 15 02:37:19 2017
一个提醒 一个问题
提醒:
#1NCtcZDU (Sub_DigiTech)
这里已口头警告过1次
#1PuZZRP9 (Sub_DigiTech)
这里再度口头警告
应给予职务警告1次
问题:
判决原文
“建议文应针对板之整体作为建议之对象,此类误用标题之行为,
依据MobilePicket板板规第六条之惩处确实合理。”
MobilePicket板板规第六条如下
“六、[建议]类文章,一人一天限发一篇,以"前一篇发文时间24小时内"为标准,
违者水桶一个月,累犯加重为水桶1年与劣退。
[检举]类文章,一人一天限发一篇,标准同上,
请尽量集中于一篇检举,亦可用大E修改内容,违者处份同上。
处理中/处理完结的案件也请勿重复检举 否则视为闹版论”
请教哪点符合第六条?
而且我不是累犯 为何加重为水桶1年与劣退处罚?
※ 引述《Honorguard06 (时间宝贵)》之铭言:
: 申诉人:helwl
: 申诉案:#1Pkv7_h7 (Sub_DigiTech)
: 案 由:处理不公
: 判 决:维持原判
: ---------------------------------------
: 一、检举板中,被检举人若为板主,理应自行回避由其他板主检视是否违规。针对
:   kblover 板主自行处理自己的被检举文,小组给予口头警告一次,请板主多加
:   注意。尔后若有同样情形,将予以职务警告一次。
: 二、针对板主不当处理板务之行为,应向看板之其他板主或小组检举。申诉人于检
:   举板中提出之建议文,明显是质疑 kblover 板主之不合宜板务行为,明显不属
:   MobilePicket板所保障之建议文。建议文应针对板之整体作为建议之对象,此类
:   误用标题之行为,依据MobilePicket板板规第六条之惩处确实合理。
: 三、板主若不回应站内信,可于沟通时间结束后,于本板提出申诉,保障对于使用者
:   的权利救济。考量现行本站运作,亦无因板主不回应站内信即要求开放板面
:   作为申诉之用途,故MobilePicket板无须开放申诉选项。
:                        Honorguard06 @ DigitalTech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