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群组组规讨论(08.27~09.09)

楼主: P55555 (大仁)   2016-08-27 22:45:49
※ 引述《weedyc (猴子)》之铭言:
: 致本群组的所有使用者:
: 刚刚公告的新群组规自即日起将有两周的修正讨论期,
: 现阶段仍暂时沿用旧群组规(请详见精华区资料夹),
: 若对本群组规的条文有疑义或在本群组各层级上实行有困难者,
: 均可发问或提出具体、有建设性之意见,
: 感谢各位对本群组的付出与支持。
2. 连署理由请详实填写,灌水、语意不清、广告、拉票者无效。
该条文之规定,显然不合理。
投票者在投票时,即表达对该议题正反意见,
不该以连署理由去反复审查该投票之有效与否。
该规定应予以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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