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MobileComm水桶申诉(小组长为同一人

楼主: sitos (麥子)   2015-12-23 16:17:41
因为这个申诉案牵涉到的个案很多,所以在略为了解板主群判决的依据以后,
我原本是希望板主群可以先对判决标准作初步的解释,让板友知道处分轻重不同的理由。
若是板主判决的理由不符合板规的规范,或者是实际判决的处分不符板主所述之理由,
再进一步仔细检视板主在特定个案上面的板务处理,是否有不洽当的地方。
所以一开始我并没有很仔细地要求程序上必须要完全正确,因为不论程序如何进行,
申诉人与板主之间势必是需要针对申诉的项目作一些沟通,以确定歧见所在,
避免以自身的揣想扎一个稻草人加以攻击,而无法对意见不同之处有效进行沟通。
既然 kblover 板主已经针对判决与处分轻重不同的原因,在 #1MK1bM85 作出解释,
而 ctotw 板友也在该文文末强调程序问题应被顾及。因此本案后续的处置如下:
1. 根据本板 z-1-4 [公告] 战略高手群组组务板 板规&申诉规章
A.[申诉]
a. 所有申诉提出前,必须先与该板板主沟通,
对板主解释不服或板主一周以上不理会,
或是在小组长裁决后仍不服,
才得以提出申诉,并须提出完整之沟通过程及事件相关文章,
资料如有阙漏则不予受理。
(看板文章请用F转寄至信箱备份,再用X转寄至看板,
若有修文痕迹且有假造证据的疑虑时,该证据将不被采信。)
由于编辑历史浏览系统无法保证提供完整的电磁纪录,且会不定时清除,
导致依据编辑历史作为案件处理的证据,可能有证据丢失的问题。
故目前不将编辑历史视为有效证据,而 ctotw 板友转录于本板的证据,
多篇文章有编辑文章的痕迹,在文末对证据进行补述,已减损证据的可信度,
依据目前群组规对于申诉案件的证据转录要求,这些证据将不被采信。
因此,本案之原申诉事项中的事件相关文章,因转录证据受到编辑不被采信,
致使这些相关文章的资料无有效证据呈现于本板,视为资料阙漏。本案不予受理。
2. 若 ctotw 板友欲对 MobileComm 板之板务案件进行申诉,
请明确于申诉主文中说明欲申诉的事项是“哪一个案件”或“哪一些案件”,
并说明申诉的对象是“哪一位板主”或“哪几位板主”。
以本次申诉为例,在 #1M0gtzhk 中 ctotw 板友所陈述之申诉事由之一为:
“版主群水桶标准不定,时常让版友无所适从”,对于“标准不定”之申诉,
自然可由“板主群”的任一成员对于板主群作出判决的标准提出解释。
所以我认为本案由 kblover 板主对于各判决之处分轻重作出解释并无不妥。
若 ctotw 板友认为申诉的主要标的为 Honorguard06 板主之判决,
请明确于申诉主文提出,指明申诉的案件与申诉的板主。
3. 若 ctotw 板友欲对 MobileComm 板之板务判决标准一致性问题进行申诉,
请先依照 kblover 板主于 #1MK1bM85 所提出之板务处理标准进行审视,
并在申诉时详细说明申诉案所指的板务处理,与 kblover 板主解释不符之处。
或说明 kblover 板主的解释与板规不符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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