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 Sub_GOnline 版主不受理判决

楼主: talk520 (透可520)   2015-04-29 12:24:12
Sub_GOnline 组务说明如下:
一、使用者 shangyu 所称理由一:
依 “PTT 申诉制度变更”
“申诉案所负责板主需要回避时
小组长代为处理”
由于被检举人是 Hattrick 板板主,应该需要回避而由小组长处理。因此,要求
本人附上与 Hattrick 板板主的沟通纪录相牴触。
看板申诉或检举案由,应先向板主进行沟通始符合群组规范,
[公告] 战略高手群组组务板 板规&申诉规章
2. 使用组务板时,请使用下列文章分类、格式及相关规定:
A.[申诉]
a. 所有申诉提出前,必须先与该板板主沟通
且“PTT 申诉制度变更”所述:
“申诉案所负责板主需要回避时,小组长代为处理”,
此项所称之回避案为 “板主违规行为之检举”、“合法罢免
案之后续文章”,与使用者申诉之回避理由无关,
故仍须向板主进行沟通,始完成申诉程序。
二、使用者 shangyu 所称之理由二:
依板务站长之判例 (附件五)
“本案的重点在于,一般讨论用途的看板,板友有无发文讨论公共事务的权利?答
案是肯定的,基于促进公共看板的公共性,原则上不应该无差别地加以禁止。板友
的这项权利,板主信箱完全没有取代功能,不能以建议邮寄板主信箱为由,无差别
禁止看板上的任何公共事务讨论。”
以上引用板务站长说明错误,
该项判决为说明板主信箱,
无法作为讨论看板公共事务之用,
板主不可于看板删除相关“抽象板规”之讨论,
如法务说明: #1Er-BjUE (PttLawSug)
一、开设板务专板之站规疑义:
"对于板主之建议,于该看板提出。"本站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 26
条定有明文。此条项之规范意旨在于促进看板使用者参与讨论、形成共识,藉以
成为板主管理看板之依据。
二、板务各级主管是否得对使用者之建议加以管理之站规疑义:
(三)对板主之建议,得为对板规之建议,诸如对若干违规种类应予如何之处
分,应为对"抽象法规"之建议。实质个案之处分申诉,应至各级组务板
为之。
推文或文章发表若符合“抽象法规”之建议,
属合于规定。
然若作为申诉及沟通之用,则仍须依据群组规定及小组规定进行,
故该项建议无法视为申诉案之沟通程序。
三、#1LCrGf-m (Sub_GOnline) 处分乙案
┌─────────────────────────────────────┐
│ 文章代码(AID): #1LCrGf-m (Sub_GOnline) [ptt.cc] [公告] shangyu 水桶一周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Sub_GOnline/M.1429427241.A.FB0.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19 Ptt币 │
└─────────────────────────────────────┘
三、申诉/检举流程
(1) 申诉需检附被处分文章备份、板主公告、沟通信件记录 (热线水球记录),
    检举需检附相关证明文章、沟通信件记录 (热线水球记录),
本组非常不欢迎未经沟通之申诉/检举文,申诉/检举前请先确实沟通,
未附沟通证据者视为程序不符。
若经该板板主证实未与板主沟通过而迳行申诉/检举,
除不予受理外,判处水桶一周。
#1LCPsmDt (Sub_GOnline) 经板主 bolam 证实,
使用者 shangyu 未与板主沟通迳行申诉,
案件不予受理,水桶一周。
本人及生活娱乐馆群组长亦曾依该项组规说明内容,判决相关案例,
以下供参:
1.
┌─────────────────────────────────────┐
│ 文章代码(AID): #1KNl9c_u (L_TaiwanPlaz) [ptt.cc] [公告] skynick 水桶一周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415508582.A.FF8.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使用者 skynick 陈述于公开板面作为沟通平台,并非利用信件沟通。
然小组的组规第三条已清楚写明“申诉需检附被处分文章备份、
板主公告、沟通信件记录”。[注1]
使用者 skynick 于 ChangHua 板发表之板务文,并不视为
组务申诉程序的正式文件。
2.
┌─────────────────────────────────────┐
│ 文章代码(AID): #1JkcQurP (L_TalkandCha) [ptt.cc] [公告] 水桶名单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04724920.A.D59.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117 Ptt币 │
└─────────────────────────────────────┘
然使用者 rocfrank 于推文陈述已于 GossipPicket 八卦检举板
推文与板主群完成沟通程序,并依 Gossiping 八卦板的板规
第十七条向组务提出检举。
然小组的组规第四条已清楚写明“申诉需检附被处分文章备份、
板主公告、沟通信件记录”。
使用者 rocfrank 于 GossipPicket 板与板主群的推文,并不视为
组务申诉程序的正式文件。
故依组规,此三案不予受理,使用者 rocfrank 水桶一周。
四、依据本群组规定 [公告] 战略高手群组组务板 板规&申诉规章
2. 使用组务板时,请使用下列文章分类、格式及相关规定:
b. 受理时效为
板主判决日/板主最后回应日/案件发生日的15天内

小组长判决后的7天内提出
未在受理时限内提出将视为放弃该案的申诉权。
┌─────────────────────────────────────┐
│ 文章代码(AID): #1LCrGf-m (Sub_GOnline) [ptt.cc] [公告] shangyu 水桶一周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Sub_GOnline/M.1429427241.A.FB0.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19 Ptt币 │
└─────────────────────────────────────┘
● 1741 m 4/19 talk520 □ [公告] shangyu 水桶一周
本案发布公告判决不予受理,迄今已逾 7 日以上,
依群组规规定,已放弃该案之申诉权。
※ 引述《shangyu (安安安安安安安安安安安)》之铭言:
: =======================================================
: 看板板务检举及水桶到期解除请先寄信给板主,
: 请给板主一些时间, 若三至五天后
: 板主都未处理, 或是不满意其回复时再贴文申诉
: 在未与板主联系前, 申诉将暂时不予受理
: =======================================================
: 1. 检举人:shangyu
: 2. 被检举人/看板:talk520/Sub_GOnline
: 3. 被检举看板所属群组 :ComGame-Plan
: 4. 检举事由:
: 本人于 2015 年 4 月 18 日在 Sub_GOnline 检举 Hattrick 看版版主 (附件一)。
: 该看版版主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中的公告文 (附件二) 指出本人文章含有“不要
: 用PTT之HT专版”之文意。这是本人当初发文中未含之思想,因此在失去原文对照情
: 况之下,视该公告扭曲原文之原意。因此,有触犯中华民国著作权法第 17 条之嫌
: 疑
: “第 17 条
: 著作人享有禁止他人以歪曲、割裂、窜改或其他方法改变其著作之内容、
: 形式或名目致损害其名誉之权利。”
: 是故,本人要求删除该公告,或者于公告内文中附上原文公评。
: Sub_GOnline 版主于 2015 年 4 月 19 日的判决 (附件四) 中,因为本人未于版
: 主沟通而拒绝审理该检举案。本人于此提出以下两点理由进行申诉
: 理由一:
: 依 “PTT 申诉制度变更”
: “申诉案所负责板主需要回避时
: 小组长代为处理”
: 由于被检举人是 Hattrick 板板主,应该需要回避而由小组长处理。因此,要求
: 本人附上与 Hattrick 板板主的沟通纪录相牴触。
: 理由二:
: 本人曾于该公告中 (附件二) 进行以下询问:“请问哪句话暗示了不要用PTT之HT
: 专版?”之后,由于该推文被删除 (附件三),而视为 Hattrick 板板主拒绝沟通。
: 依板务站长之判例 (附件五)
: “本案的重点在于,一般讨论用途的看板,板友有无发文讨论公共事务的权利?答
: 案是肯定的,基于促进公共看板的公共性,原则上不应该无差别地加以禁止。板友
: 的这项权利,板主信箱完全没有取代功能,不能以建议邮寄板主信箱为由,无差别
: 禁止看板上的任何公共事务讨论。”
: 由于本人的询问与板主板规适用性相关,因此,为了防止其他板友犯了相同错误,
: 而有其公共性质。是故,应可视为与 Hattrick 看板板主沟通之手段之一。
: 5. 举证 (如有需要):
: 附件一:Hattrick 板之公告
: 附件二,三:询问 Hattrick 违反内容
: 附件四:Sub_GOnline 板判决
: 附件五:板务站长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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