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a3225737) Re: 不服本人于Sub_RolePlay对rehtie之检举结果

楼主: diefish5566 (LOL板李奥纳多皮卡丘)   2014-06-17 19:23:08
※ [本文转录自 diefish5566 信箱]
作者: diefish5566 (TOS板阿扁)
标题: Re: 不服本人于Sub_RolePlay对rehtie之检举结果
时间: Mon Jun 9 21:59:37 2014
※ 引述《a3225737 (Hong/轰哥/Hsiaoboyo)》之铭言:
: ※ 引述《diefish5566 (TOS板阿扁)》之铭言:
: : 板主权益义务规范
: : #1348aPLp (SYSOP)
: : 五、板主的罚责:
: : (1) 有不良情节者,初次以警告并限期自动修正。
: : 节录一小段
: : 况且此版主也是争议人物
: : 到了这种程度还不警告吗
: 照你讲法
: 那像当初误判永桶的,甚至申诉案败诉的
: 不就警告记不完了
: 误判水桶影响其他人权益都不是以警告处分了
: 所谓程度是比较出来的才有程度之分
: 这件事情比较起来我不认为有严重到需要用警告处分
: 况且是不是争议人物,好像也不是你说的算
误判都说是失误了 失误在所难免嘛 本来就不是不良情节
像rehtie那种故意并且恶意 自己判自己不违规还不够严重喔
rehtie这根本就是败坏风气 枉顾法纪 颠倒黑白
这样不够重大吗?
我看小组长根本是认为这样很好 是优良情节尽量这样做
rehtie根本就是板主表率 应该表扬他一下
况且我之前也提过八卦版的例子
在同一个站规底下
他们误判也没记警告 违反利益回避不只警告还额外吃了停权呢
我这样要求不过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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