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小组长规章增修条款

楼主: ganbaday (低调)   2014-03-05 04:22:55
小组长的规定有些漏洞,故增修部份规定
1.小组长实习期间为2~6个月,以案件量决定是否提早结束实习。
实习完毕由现任小组长、群组长讨论后,决定实习是否通过后转正留任。
2.小组长可以经由申请案,推荐组内版主担任小组长之副手,
协助行政性工作、共同讨论申诉案(不可仅由副手单独审理),
副手身分同时可视为实习阶段,实习通过可转正(双组长共同管理)。
3.若小组长有事,或其它原因,长期无法上站,须向群组长请假(或由站长暂代),
如15天以上未请假、上站后亦不能提出合理理由,而此期间小组产生严重状况,
将依影响程度论处。
如一个月以上未请假、上站后亦不能提出合理理由,使基本的行政性工作(请辞/
上任等...)都延宕而影响板务运作者,将依影响程度论处。
4.若短期请假可由群组长代理,会委托其他小组长协管,
但若长期请假、或特殊情况使上站时间剧减(例如当兵),
应寻找副手帮忙,带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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