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GameTopics组务nawussica判决不当

楼主: ganbaday (低调)   2014-02-13 12:04:18
此案每次审都很头痛,很烦然后审不下去,但我决定还是要让他了断。
这个判决可能会推翻整个板甚至追溯至我上任之前的判例,但基于我对法理的重视,
还是希望gamesale板能做个改革。
首先,群组长同意前板主的相关论点,包含如下
1.NDSL只要提到记忆卡,十之八九都是盗版,已经到了众人皆知的地步。
2.该板长久以来的判例,只要提到记忆卡都认定为盗版,行之有年。
3.那种借口根本是自圆其说,无法相信。
但,这个问题,跟是否能100%定义为"营利"一样,独眼龙都知道,但却说不清楚。
依照最基本的法理,只要不能排除"就是单纯手边多一张记忆卡,顺手搭赠更显超值",
或者其它....连群组长都不太相信的理由。 那么仍应无罪推定。
因为板规是写"盗版",即使我也不信那么巧,但若我无法"确切"证明他就是盗版,
也就是【能证明排除其他可能】(就例如你举例的,写了R4那就百口莫辩)
我也只能很无奈的说他没踩到这条板规,机率再小也不能排除其它可能...
正如同【营利】问题,是上从站长以来都没人能定义清楚,但可以技巧性至少划一些线~
而【盗版】能玩的花招就是那些,会比营利更加好处理。
例如手机买卖板,证明有营利是很困难的一件事情,所以板规直接订立一些标准,
像是"同一型号手机,只要在板上征的价格<卖的价格,就算营利",
不用管是不是同一只手机,也不管你是不是/有没有赚到钱,一律当成营利处理,
反之,没踩到也只能放过~~(就算他真的有赚钱,但没踩到就是没法办)
这种方式,使得板规更加清晰,而不只是一个难以定义的概念、很容易被钻,
你没赚钱又如何? 两只手机不同时间点又如何? 规定写得这么明确了,踩到就算数~
同样的道理,把一些常见花招直接列表塞入板规,就不会有争议空间了。
正如P前版主的论述,提到附记忆卡却没说其它用途则视同R4,
提到烧录等字眼也都视为盗版等等。
就算真的是巧合中的巧合,附赠的烧录片是自己跳健康操的DVD没有违法,
但板规都写这么明了,任何理由都不能阻却违法,没有可以凹的空间。
由于类似案例实在太多,改革实非一蹴可及。也不能说版主群过去几年都是错的,
只能说以往的审判标准还不够周全而容易争议。理念很好,但方法还需要更好。
因此,本判决前的一切板务判决,既往不咎,本判决之后则依此判决之标准为主,
板规需能将被惩处者之行为限缩至"不可能有盗版以外的可能"方得严惩,
即使是"严重怀疑"、99.99%应该是,都不能依此重罚。
为了避免钻漏洞,可以将板规对盗版的定义做更明确的限缩,这样错杀0.01%也是他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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