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Mobilecomm水桶申诉(组务版延宕逾一月)

楼主: ErrethAkbe (unknown)   2014-01-10 00:05:56
申诉人于2013年12月10日在Sub_DigiTech版提出不服Mobilecomm版主水桶之申诉
延宕至今已逾一个月未处理,故在此提出申诉。合先叙明。
原文如下:
作者 ErrethAkbe (unknown) 看板 Sub_DigiTech
标题 [申诉] Mobilecomm水桶申诉
时间 Tue Dec 10 22:44:48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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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举人已于2013年12月7日 20:44寄信给版主TheoEpstein
未获回复,迄今已逾三日,合先叙明。
(信件抬头附于文末2)
1. 检举人:
errethakbe
2. 被检举人/看板:
TheoEpstein/MobileComm
3. 被检举看板所属群组 :
DigitalTech
4. 检举事由:
检举要旨:人各有所好,以"反串方式引战"为由水桶,系为主观恣意判断
检举事由:
依照本案所涉及两推文,
其一为推荐HTC desire 200手机
其二为推荐HTC desire 501手机,被版主认定为反串引战
一、反串之争议:反串与否系主观认定
所谓反串者,系假装他方立场而为发言,若依此定义,
任何褒贬言论皆可依执法者动机而判断,一体两面
例如夸赞A厂牌,即为B之反串;肯定B厂牌,即为A厂牌之反串;
若要禁止反串行为,是否所有发言的人都必须检验其立场,
而不得有违背既有立场之言论?
在板规明示禁止扣帽子(如工读生、网军)的版面,
却容许以缺乏具体理由的方式认定反串,有所争议。
系争推文口气并无任何不雅、攻击或谩骂之处,也有提出推荐的理由。
环肥燕瘦,人各有所好,即便手机硬件规格稍微逊色,也是有人会喜欢,
这是自由多元社会所应该包容的。
诚如作家宋晶宜的<雅量>一文中,鞋店老板所言:
“无论怎么难看的样子子,还是有人喜欢,所以不怕卖不出去。”
不知何故个人喜好可以作为反串判断。
二、引战之争议:言论之歧异在所难免,应为多元社会所容许
引战的定义,在板规中也无明确规范,
如以客观来说,"引战"指发言产生争端,
然而在讨论空间,如果行为人合规定的发言,
引起不同意见者的论战,难道应该处罚行为人吗?
而若以主观来说,行为人内心是否有引战之意,亦难以具体认定。
依据言论自由的目的,学说上有所谓表现自我与追求真理等说
后者认为,在言论自由的市场下,有去芜存菁的作用,自然可以筛选出正确的言论,
而在如手机板的讨论空间中,发生彼此就争议理性讨论亦可显现出最有力的见解。
而观察该版文章(包含本人言论),无非是就规格以及品牌有所歧异,
并无涉人身攻击,也无妨碍他人权利,是否禁止有所争议。
三、未上架的手机不得讨论?
最后针对版主认为htc desire 501尚未上架,所以不能提出"稳定顺畅"的观点,
首先手机板的讨论范畴,本来就不侷限于"已上架"之机种,
评价一只手机也可以"品牌"或"软、硬件规格"而定,
htc 的手机强调htc sense的人性化与软硬件间的调校,
与desire 501规格相近或类似的机种并非没有,
例如现在说到iPhone有人就会觉得接口很顺,即便还没上市
当然这部分系主观判断,本人亦无强迫所有人接受之意,
然而若以"未上架"为由禁止发言,系难谓合理。
此外观察MobileComm,亦有许多人就未上市手机加以讨论
例如
1. #1Ie2M07b (MobileComm)文章末段心得部分,
作者言道"个人觉得红米6589t配上720P萤幕跟1G ram刚刚好"
此处即是以同样规格推测该手机的执行效能
2. 同上篇推文
"推 ILOVEWADE :6589T搭HD其实算不错 至于远传保固就真的比震EGG稳( 12/05 15:11"
同样是以规格来论断"不错"
依据版主逻辑就是:连一支还没正式上架,没有用过的手机都可以讲不错
3. #1IdOsEvL (MobileComm) [情报] 三星Galaxy J将于2013/12/9在台发表
推文言到:→ rainstill :这支非常强 外型又好看 m8快出来应战吧XD 12/03 18:02
依据版主逻辑就是:连一支还没正式上架,没有用过的手机都可以讲非常强
承上所述,类似例子族繁不及备载,
可以得知依据规格或厂牌或类似经验来评论未上市的手机,
在板上系常见之事,然而版主仅针对本人为惩处,不无争议。
四、发言者要负多少举证责任
退万步言,即便版主认为一定要使用过该手机(或该手机已上市),才有资格发言,
本人推文时间系12/5,
在板上12/7即有人买到desire 501并在板上发表心得
(#1Ielz3uV (MobileComm) [ptt.cc] [心得] desire 501微心得)
而官方网站
(http://emcrm.hinet.net/events/aea95ba4-f7c8-e211-9fea-00155dc84c26/index.html)
也是表示该机种12月初上市,各家门市做法不一,在客观时空上亦难谓无使用过的可能,
倘若版主坚持本人必须提出具体使用过的证明,又是否有执法过当的争议?
基于以上理由,本文以为版主认定本人推文为"反串引战"有所争议,恳请覆查
5.举证 (如有需要):
1)
水桶原文#1IeHyE_A (MobileComm)如下,其余理由已如上述。
→ ErrethAkbe :HTC保固好,调教佳,不懂红米这价钱为何不买d200 12/05 17:08
↑这样子就算了,毕竟desire200是已上市手机,好坏为个人经验与喜好。
推 ErrethAkbe :推D501,价格实惠,稳定顺畅 12/06 00:41
^^^^^^^^
→ ErrethAkbe :大省平价旗舰 12/06 00:43
↑但连一支还没正式上架,没有用过的手机都可以讲成这样。
明显是以反串方式引战
板规四,水桶一年。
2)申诉信件如下:
作者 ErrethAkbe (unknown)
标题 版主您好,个人对于水桶有所疑问,恳请惠覆
时间 Sat Dec 7 20:44:02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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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您好,本人对于日前水桶有所疑问,恳请惠覆,谢谢
要旨:人各有所好,以"反串方式引战"为由水桶,系为主观恣意判断
(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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