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实际面来说黄牛几乎是不会输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 要抓到罚款需要人赃俱获,也就是说除非逮到当场面交,不然基本上最后都不了了之
曾经有人检举开唱前的黄牛在场外卖票,结果警察到场成功后只开罚3000.....根本不痛不痒
2. 万一黄牛销售不好,不只有退票这个方式,他们还可以乔装一般歌迷原价让票 连10%都不用赔
除非是连官方都没有卖完才有可能原价卖不出去 但这样也代表主办单位票房差的可以。
修法提高罚款固然是一个,但碍于举证困难 所以才会衍生出一些黄牛售票网,黄牛以这种管道售票几乎是不会被抓到的(法律问题)。
最根本还是供需问题所导致的 要杜绝黄牛只有从自己做起,大家都不买一次两次黄牛就知道没有利润。
黄牛是国际性的问题举凡世界各国演唱会几乎都有黄牛这也再次说明不单单只有法律问题。
话说回来如果黄牛也是自己凭本事手动抢到(不要靠程式) 那或许我还可以认为是供需法则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我只能想说手计不由人。
但如果是用程式抢票...我会觉得这影响的是大多数的歌迷不可原谅。
以上
总结是 从供需法则下手比修法遏止要根本多了,但每人家境不同 今天搞不好郭董想要看淡没时间抢票又想做最前面。
那除了透过关系拿到公关票外 买个10.20万的黄牛对他来说不就是花个10块在便利商店买茶叶蛋这么简单吗?
现在那些黄牛平台还可以保障不会被黄牛诈骗....
哀
※ 引述《aqns13 (平芜尽处是春山)》之铭言:
: 因为11/24在理想国演艺的FB上,看到有人卖黄牛票,
: (5800元的票,开价20000)
: 一怒之下就截图并写e-mail报案。
: 一星期后收到回函了,内容如下:
: □先生/小姐您好:
: 您于105年11月24日寄给本局检举信箱的电子邮件,检举“网络转售英国Coldplay酷玩乐
: 团演唱会票券图利”一节,兹答复如下:
: ㄧ、对于您所叙述之事项,本局非常重视与关心。
: 二、依社会秩序维护法第64条第2款规定,非供自用,购买运输、游乐票券而转售图利者
: ,处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币1万8,000元以下罚锾,兹简要说明如下:
: (一)该条款之立法目的在于:藉著惩罚哄抬价格、藉以牟利而扰乱售票秩序之人,以维护
: 该等票券之公共交易秩序,以及售票处所之一般社会秩序。
: (二)该条款之处罚对象,自以行为人有购买该等票券而转售图利为前提,意即非供自用而
: 先行购买该等票券,再因客观情事而借机哄抬价格,藉以从中牟利,并因此获得不具社会
: 相当性之利益,而严重妨碍购票、售票秩序,并严重影响他人购买之机会,破坏自由市场
: 经济秩序。
: (三)另依同法第45条第1项规定,上开案件,警察机关于调查后,应即移送该管简易庭裁
: 处。因此,对于“非供自用,购买演唱会票券而转售图利者”之违反社维法案件,依法应
: 由法院裁定之,警察机关并无迳予裁处之权限。
: 三、有关您来信检举网络上贩售疑似黄牛票,疑似违反相关法令等情,已于本(11)月30日
: 交由管辖之桃园市政府警察局依法查处。
: 四、以上答复,供您参考,若仍有其他疑问或不明了之处,欢迎随时来电洽询,感谢您的
: 来信。
: 本案联络人员:陈柏玮
: 联络电话:02-27647429
: 就这封信来看,写信检举应该是有用的,
: 但是裁处是交由法院,至于这过程效率如何...没卖过黄牛票所以我不知道XD
: 我在检举之前,看到网络上有不少人说:卖黄牛票是道德问题,不是法律问题。
: 也有人说曾经检举,
: 却遭到报案单位回复说:这不管我们的辖区范围之内,所以无法处理。
: 不过今天分享我收到的回信,就是想跟大家说,
: 用力检举黄牛票吧!不要只是消极的抵制!检举他们!拜托!
: 也不用跟他们吵架,默默的截图然后检举就好了,
: 检举信箱在此:
: https://www.cib.gov.tw/service/re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