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变更设计议价前先请厂商施作

楼主: yaul (金)   2019-07-29 14:45:48
各位土木界先进大家好
最近工作上遇到一个状况,请各位前辈指点迷津
本身在地方政府待了几年,以往处理变更设计时都是完成议价(约)程序后才请厂商施作

这次经手的案件变更设计前已完全无其他可施作的部分,所以厂商是报停工办理变更的,
我的想法是应该要完全变更设计议约议价的程序,才可复工进场施作。
但上级长官认为变更程序耗时冗长,希望我可以先通知厂商复工施作再办理议价程序。
经查“采购契约要项”第24点:“契约变更,非经机关及厂商双方之合意,作成书面纪录
,并签名或盖章者,无效”。?
又查依公共工程委员会订颁之“工程采购契约范本”第20条契约变更及转让的第(三)项:
“机关于接受厂商所提出须变更之事项前即请求厂商先行施作或供应,应先与厂商书面合
意估验付款及完成契约变更之期限,其后未依合意之期限办理或仅部分办理者,厂商因此
增加之必要费用及合理利润,由机关负担。”
这句话是否就是隐含着请厂商先行施作是可以的,只要跟厂商谈好估验付款跟完成变更的
期限即可?如果议价破局,厂商损失由机关承担就可以了吗?
不晓得大家实务上处理方式是如何? 还没跟厂商合意新增工项的价格就施作,到底该如何
操作是可以符合采购法相关规定呢?是否有前辈可以分享指教一下,感谢。
作者: Mothman (天蛾人)   2019-07-29 16:22:00
暗黑兵法 请长官下达书面指示 你才办
作者: sxi (xi)   2019-07-29 16:39:00
议价不成,机关迳行核定,厂商争议调解或官司诉讼大工程不可能先变更在施工,这样拖太久..
作者: admirer (乐天派的无聊队长)   2019-07-29 16:53:00
先上签是应有程序 不是黑暗兵法吧 不上签让上面同意包商先做 难道承办人可以口头同意包商先做吗?
作者: doctorwang (ㄎㄎㄎ)   2019-07-29 17:26:00
上面不会签吧 万一厂商做完拿着公文大开口 长官要自掏腰包吗
作者: gn02234651 (哈哈哈哈吉)   2019-07-29 17:40:00
不同意金额就进调解啊
作者: Mothman (天蛾人)   2019-07-29 17:51:00
我说的是 先请长官下达书面指示后再按4楼的方式办 (但这样会先黑掉
作者: j369875200 (林口泽北)   2019-07-29 20:36:00
请长官正式发文 内容须明确指示“因考量工期因素 变更设计相关工程可先行施作”
作者: vincentMus   2019-07-29 21:58:00
首先你的理解有错误,工程会的契约范本只是参考用,并无实质的效力,你要看你们的合约不是看工程会范本。再来,那条规定的理解不是你想的那样,要解释好长...简单说先厘清是否有新增单价。至于最核心的问题,是否可以未变更议价完成就继续施工,这要看条件但是可以合法的。因为条件上无法了解的很详细,所以只说大原则。有新增单价比较麻烦,端看你想不想切开处理,因为有争议的东西切开是比较好。即是说,可以经过发文或颁图就可以请厂商施作。再来就是双方合意原则,就算是新增单价,如果发文请厂商施作,厂商没意见也可执行。重点在于价金未知,但可透过报价单(3家)预知金额,无论设计或厂商提供,对彼此心里有个底。以上,仅是原则,因条件少难详细。还有一个重点,和厂商好好沟通尊重他,不摆架子才是做工程的真理。
作者: sxi (xi)   2019-07-30 09:17:00
若非重大变更设计,业主指示后,厂商无拒绝履行权利,拒绝即属违约但若是重大变更,业主可能已经违约,厂商可以拒绝履行
作者: vlkppa (人被杀 就会死)   2019-07-30 12:40:00
通常工地会议中可以提出,落记录,等长官同意发会议记录后就直接施工。
作者: j20613485jo (john hero)   2019-07-31 00:31:00
我遇到单位做法是1.先办变更设计确认会勘2.上签变更原则3.提送变更书图4.办理变更设计审查会5.上签变更设计6.议价7.议定书生出2.签过就叫承商先行施作了
作者: kib28242 (kib28242)   2019-07-31 02:16:00
自己签就都承办人的主意了,签请办理先行施作会勘会议把厂商都叫来,记得请长官派主持人,做出请厂商先做的会议纪录当依据再签,正常主持人一定是主管,有事也是被授权的主持人担
作者: hua0316 (阿花)   2019-08-14 11:22:00
监造书面同意就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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