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采购评选 机关认定

楼主: kiba ( )   2018-03-28 01:12:13
※ [本文转录自 PublicServan 看板 #1QkdjAYo ]
作者: kiba ( ) 看板: PublicServan
标题: [请益] 采购评选 机关认定
时间: Wed Mar 28 01:11:36 2018
105年办了工程劳务采购 因为公告金额以上 所以成立评选委员会
我的单位是区公所
外聘名单是从数据库中筛选出来的 其中首长圈了一个市府单位的副局长
后来也理所当然的给了2000元出席费
又本案为代办工程 补助单位为营建署
现在送署核销 那边单位会计认定公所跟局处是属同机关
所以这位副局长属内聘委员 要我出席费收回
请问各位大大有相关函释或相关法规吗!?
作者: wen456789 (咖啡~)   2018-03-28 01:24:00
我记得 最近有聘兼 派兼的解释吧
楼主: kiba ( )   2018-03-28 01:36:00
有欸 好像找到了 感谢感谢
作者: Pix4D (Pix4D)   2018-03-28 01:53:00
所以2000要收回吗?
作者: huchain (huchain)   2018-03-28 05:53:00
那有这种的 你们两机关关印又不同
作者: NT49 (建议售价49元)   2018-03-28 06:03:00
那个会计…有点傻眼
作者: liubr (liubr)   2018-03-28 07:23:00
又代办又补助?招标机关以外的为外聘,工程会另有函示就代办案件,洽办机关亦为内派
楼主: kiba ( )   2018-03-28 07:52:00
有查到工程企字第09600110340号 再请承办拿去试试
作者: nationals ((WuHuangTa))   2018-03-29 22:43:00
你说你是区公所,所以应该是直辖市内 (跟县政府里面的乡公所关系不一样)。 我想营建署的会计认定应该没有错, 你现在应该算一下如果那位委员算内派,你的外聘委员人数够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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