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竣工后可否再办理变更契约价金?

楼主: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6-08-19 16:52:05
一个小学的活动中心案子
承揽的工程工期到8/15号 已申报竣工
但因其中部分工项有追加的问题 监造也行文确认追加数量
追加的问题为设计单位 数量计算错误
那不知道怎么搞的 学校一直说没钱
也没办理变更设计 然后也不协调停工
等到竣工后校长才说 他的认知是完工前就要办理
我的认知是校长在唬我 因为数量的问题是在完工前一个月就已经确认的事
完工前两个月已召开施工协调会
想请问一下版上先进 是否有已申报竣工后无法办理变更契约价金这回事?
作者: areyoupigs (小菊花)   2016-08-19 17:22:00
先说,正确做法应该是竣工日前报停工,申请变更设计,变更完复工马上报竣,是比较妥适的做法竣工后理论上应该不能办变更,理由很简单就是按契约施工,都没变更那妳是照什么施工,机关无良一点还可以反咬妳一口,不过妳说有施工协调会,有纪录吗?有说明契约数量不对的字眼吗?有的话是蛮有力的证据。就我认知报竣就是不能变更,不过神奇的是我们机关最近有报竣之后才变更的事情,最后总结就是,如果差额够多机关又不让步,妳那个协调会纪录又有明确说明原契约数量不足等问题,那就是走履约争议吧~赢面应该蛮大的
楼主: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6-08-19 17:34:00
施工协调会在6月 数量确认公文在7月 当然有纪录原由是是设计单位算错 非图面问题
作者: rossi24 (科目)   2016-08-19 17:51:00
如果责任要都给设计单位揹,还蛮少见
作者: Lancination (←password #2)   2016-08-19 17:52:00
照契约范本第3条跟第4条第2项, 我想只要没动到图面,其他随时都能变更吧, 设计数量算错另有罚责
作者: areyoupigs (小菊花)   2016-08-19 18:00:00
你契约是用工程会范本吗?这还涉及你契约价金之给付勾哪一条,我猜应该是依契约价金总额结算吧工程会范例3条二项有规定,增加超过30趴要走变更5趴内各自吸收,就是5~30应该是依实作数量给付,不过我们机关内规是一样要在原契约总价范围内,也就是你要是契约金额500W,你实做大于500W一样不给,要走变更
作者: youmommy (如此原来)   2016-08-19 18:06:00
两条路 1.不理他 直接减价收受 2.你想帮厂商 那找出或做出变更设计的会议纪录 及签案 还要做出变更设计书图..选1最快
作者: areyoupigs (小菊花)   2016-08-19 18:06:00
是不是每个机关都这样我就不清楚,回到头来,正解应该还是补办变更程序最正确,如果已经有合意施工数量不对机关还有事先确认过了,应该补办还是可行的,就看机关要不要做,如果不要,应该就是履约争议
楼主: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6-08-19 18:10:00
合约是总价承揽没错 但加追以单一工项计 +-10%有些工项已经超过30%但我们的合约没有超过30%这条
作者: areyoupigs (小菊花)   2016-08-19 18:13:00
另外采购法22条规定,大于原契约50%的变更设计,不得采限制性招标洽原厂商
楼主: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6-08-19 18:14:00
那原由是设计单位找的估价公司太两光
作者: sxi (xi)   2016-08-19 18:18:00
施工图有核定,数量依图施作,改采争议处理吧!
作者: chachabon (恰恰碰)   2016-08-19 18:28:00
这个问题在。都知道有问题。怎么不发文停工。办理变更设计。施工厂商。设计。监造都跑不掉。设计疏失。监造不实。机关求偿。刚好有专业责任险理赔。都送101吧原po去问应该问10个作公家机关的。有9个都跟你讲竣工后不能办理变更设计。如果竣工后都能让你变更设计。这个问题就大条了。
作者: Sevenereka (御电者)   2016-08-19 18:39:00
设计疏失先先自保报竣前 还有机会救变更设计,报竣后再来改那些鸟毛 三方都跑不掉
作者: DoraeCookie (哆啦饼)   2016-08-19 22:39:00
我现在就在做竣工后变更设计,版上没碰过“政策性竣工”吗?市长要求啥时前要竣工,有通车压力的竣工从机关到包商都只能照办,先竣工在一路补程序基本上国内重大工程几乎都是先报竣在补程序
作者: chachabon (恰恰碰)   2016-08-19 23:45:00
楼上的程序。。应该视为常态?且合理?
作者: DoraeCookie (哆啦饼)   2016-08-19 23:47:00
基本上对捷运道路桥梁工程来说是常态
作者: chachabon (恰恰碰)   2016-08-19 23:47:00
所以是合法?
作者: DoraeCookie (哆啦饼)   2016-08-19 23:50:00
捷运先竣工后两年才验收是常态,至于为什么?就一堆程序走不完,能怎么办,市长都上电视说哪天通车了
作者: ballking (工程点工)   2016-08-19 23:50:00
反正如果确实有做有数量(非可吸收数量)有纪录..告就好啦台湾公务机关实在太多叫别人多做又不愿办追加的例子了..
作者: chachabon (恰恰碰)   2016-08-19 23:53:00
有机关首长默许的案子。谁敢去碰?但这是不是合理合法?没有机关首长当靠山谁敢这样玩?我也知道有那种先报竣拖很久才验收。但只是游走图利边缘而已。如果不是合法程序。那就没什么好讨论Po的问题。机关首长反对。基本上就去争议调解或提告吧
作者: DoraeCookie (哆啦饼)   2016-08-19 23:55:00
可能我手上的案子都十亿起跳居多,几乎都先竣工再说
作者: chachabon (恰恰碰)   2016-08-19 23:59:00
未完成竣工事实。而同意报竣。致使厂商应逾期罚款而未罚款。就是图利罪。自己小心一点才好。
作者: DoraeCookie (哆啦饼)   2016-08-20 00:00:00
竣工事实不包含变更设计啊
作者: chachabon (恰恰碰)   2016-08-20 00:00:00
未罚款。已属使厂商得利。
作者: chachabon (恰恰碰)   2016-08-20 00:05:00
所以原po的问题。在没有首长支持下。就是走争议调解和诉讼而已。厂商没有停工。等变更设计完成拿到图说才做。就是让自己走在钢索上。只能说。最好都有保留所有的书图文件。太多的主办都会矢口否认。以求脱身。
作者: DoraeCookie (哆啦饼)   2016-08-20 00:11:00
基本上会先做的最少都会有会勘纪录,上面带到“因配合工进,同意厂商先行施作”等字眼,如果厂商连这个纪录都没有就敢先做心脏很大颗
作者: chachabon (恰恰碰)   2016-08-20 00:17:00
虽然现在说有点太慢了。但觉得原po的问题也有点不太了解公共工程的程序。基本上。发包后的标余款再承办愿意往上签准到上级。经同意。是可以动支标余款来办理变更的
作者: DoraeCookie (哆啦饼)   2016-08-20 00:22:00
基本上把工程准备金花完问题都不大,有时还常常搞到工程准备金不足要另外找钱的
楼主: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6-08-20 04:40:00
当然 我本人对这个流程不是说很清楚 只觉很怪 校方在竣工后才跟我讲可以办停工 那不是在搞笑吗?数量的问题很早就告知校方跟监造 所以才有协调会那现在搞成这样 校方会没有责任吗? 都是有相关纪录的而且校长不希望停工的原因也是会影响开学
作者: CoachKuester (我就是爱冰人)   2016-08-20 09:58:00
同意D大的说法,很多都是机关碍于首长的压力都要在表定日期报竣,不然日后有得你受的,再者公共工程要报停工也要够硬,有时候重大工程连用地都还没取得完成就逼你开工,甚至连地界都没鉴定好,根本是业主+设计联合把事情扔给施工厂商去做,厂商想报停工还要被语带威胁的说要解约,公共工程的环境被太多人为因素搞烂了,并不只是最低价标的问题而已
楼主: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6-08-20 11:17:00
满同意C大说法 感觉校方跟设计单位有点想乎拢过去
作者: Sevenereka (御电者)   2016-08-20 12:41:00
不照程序走,风险自行承担
作者: kenike   2016-08-20 13:35:00
有超过合约规定的正负5%or10%吗?不过跟原PO遇上一样问题 不过我们变更设计有过但是工期不合理 反被扣款到上限20% 目前在争议调解中校方都一贯说法已经跟人约好要办落成典礼 不能延
楼主: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6-08-20 14:54:00
有超过10% 不过目前有一个优势是 有另一个标案超过半年无法施工 如果学校不好好处理追加 就打算解约了那另一个标案也是当初第一次流标 学校找我们标的k兄 你讲的似乎更不可思议XD
作者: hitt (圭亚那)   2016-08-20 19:38:00
个人认为承办人员的问题也很大,工程金额变更属于重大变更,数量计算错误,先依设计疏失罚钱,另外承办人员在预算书审核时没确认出来也有错,在一开始知道数量错误,需追加金额,要上签让首长决定如何处理,不是只用口头问,而且应该要在施作前停工确认处理方式,厂商没要求主办机关以书面敍明处理方式,做为日后要钱或争议处理时的依据,但一般包商跟机关都便宜行事,基本上没变更就施作,要依数量还是图面?竣工变后变更一般都不建议,可能要说明原由,如果首长到时要惩处记过也不是不行,因为你都没保护你自己。
楼主: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6-08-21 08:43:00
理由就设计单位算错啊 这已经在竣工前确认且发公文的阿算错是因为钢构工程 图面上也不会有数量 就设计没算好
作者: CoachKuester (我就是爱冰人)   2016-08-21 11:14:00
其实总归一句话,对自己不利的情形发生时就是要发文开会留纪录,然后尽量照程序办停工或变更等等,不要让自己没有筹码,被装傻的设计跟想凹厂商的机关首长吃死就是了,不要以为政府就是好人,政府可是把厂商都当坏人在看待的,他们都以为营造厂设备商赚了政府多少钱多少钱,厂商的抱怨只是在鬼叫而已
作者: AtsukoErika (敦子绘梨花)   2016-08-22 22:40:00
其实依照"正常"做法是不行但就我了解 现实面上 偶尔会这样做XD很多莫名其妙超大长官竣工甚至验收完 路过来看就莫名来些指示 要追加一些小东西然后很多承办怕麻烦 只好凹厂商施作厂商被凹 厉害的就找长官说情压承办办变更弱的厂商 就会走诉讼程序了
楼主: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6-08-22 23:19:00
我是觉得动用人脉处里是最后的手段 毕竟现在遇到一个有点搞不清楚状况的校长 今天还跟我说应该是"开工"前要处理设计变更..
作者: AtsukoErika (敦子绘梨花)   2016-08-22 23:31:00
他不是搞不清楚状况 现在就是没钱要打算装傻了
楼主: Neuschwan (Lost Sheep)   2016-08-22 23:49:00
我的看法是搞不清楚状况 刚考上校长的校长
作者: SHYeh63 (#63@台南太阳)   2016-08-23 20:51:00
50%要注意是追加追减的绝对值相加喔
作者: leo32145 (欧金金)   2016-08-25 16:39:00
学校不止常会哭没钱,还会很会凹人做学校工程要有心里准备
作者: nckuming (只发U文 不发废文)   2016-10-25 03:32:00
若告上法院 ,院方见解应是比较接近校长 ,你认不认同是你的自由 ,但不采变设前提下 ,恐怕败诉机会非常大 ,若是有走诉讼 ,你日后可上来告诉大家一审判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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