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选期间 至11/24为止 开放政治文
但有特别规定
大家都知道
竞选口号或候选人政见 都是喊好玩、写好看的,
下到3岁小孩,上到90耆老,不会有人相信
所以 不要听他说了什么,而是看他做了什么!
开放政治文 以候选人过去做过的事蹟为主,政见为辅
只有口号政见,没有实绩,以板规九 论处
举例
1.甲候选人表示要改善交通、建筑物安检、调解纠纷...ETC
只有口号政见没有实绩佐证,违反 特别规定
2.乙候选人表示改善交通,曾会同交通局勘查 并做了拓宽处置
加强公共场所的建筑物安全,曾向市政府或有关单位抗议,改善了建筑安全
有政见有实绩 符合特别规定
3.丙候选人表示要照顾妇幼权益,曾经身体力行 亲自去照顾妇幼
也曾捐助与协助弱势,获颁大好青年奖
有政见有实绩 符合特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