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选举政治献金违法 监院开铡!郑文灿遭罚8万、翁章梁罚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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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文灿因违反《政治献金法》遭开罚。资料照片。蔡宜彣摄
监察院今日(8日)公布最新一期《廉政专刊》,其中桃园市长郑文灿在2018年竞选连任
时,收受2间累积亏损的营利事业所捐赠的非金钱政治献金,却未依规定办理返还或缴库
,依法开罚8万元并没入11万6400元;嘉义县长翁章梁则在2018年选举时,收受未具选举
权人的政治献金,也没依规定返还、缴库,依法开罚6万元、没入2万元。另外,民进党立
委陈明文因配偶债务申报不实,依法开罚6万元。
监察院第181期《廉政专刊》中,公布监察院今年4至6月“政治献金罚缓处分确定名单”
,其中桃园市长郑文灿在2018年竞选桃园市长连任时,收受鸿臣实业有限公司、太川国际
开发有限公司捐赠非金钱政治献金,依法开罚新台币8万元罚缓,并没入11万6400元。
《廉政专刊》也载明,鸿臣实业有限公司在2018年6月4日捐赠时,有累积亏损尚未依规定
弥补的营利事业,依法开罚新台币4万6400元罚缓;太川国际开发有限公司则在2018年10
月16日捐赠时,与鸿臣实业一样,有累积亏损尚未弥补的营利事业,开罚新台币1万1800
万元。
而嘉义县长翁章梁也在2018年参选时,收受未具有选举权人捐赠政治献金,未依限办理返
还或缴库,违反《政治献金法》第8条及第15条第1项规定,开罚新台币6万元罚缓,没入2
万元。
此外,民进党立委陈明文因2019年11月1日申报的财产,就应申报的财产项目,未据实申
报配偶债务1比,而陈明文所述的理由不足采信,监察院认定他故意申报不实,开罚6万元
。(蔡宜彣/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