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讨论应该差不多了,针对食记业配文的规范,目前的投票选项有:
1.维持原板规
食记:各式用餐心得,业配文请标注(限中坜或南桃园地区)
2.增加1.10板规(文章内只允许无广告照片连结、无广告部落格等)
1.10 心得
包括食记、游记、在地商品、商家、医疗院所、娱乐场所、运动处所..等等心得
必需 全部用文字描述,包括店名、处所或商品等等,不含任何超连结
只有单纯的照片连结(必须没有任何广告的)才可以
照片内可以有店名、商品名
不管是选项1还是选项2,业配文限制的部分,其实未设定罚则
所以这边说明设定罚则的部分,另外投票
目前的投票选项有:
1.初犯-删文+水桶一个月;再犯-删文+水桶一年;三犯-劣退+永久水桶
2.犯一次就劣退+永久水桶
3.犯一次就删文+水桶一个月,不考虑累犯
若有其他建议,可于此篇提出
而在投票前,有个问题需要各位讨论一下
当PO文者未注明业配文时,而板友提出足够证据来证明此文为业配时
PO文者是否必须出来回应??
当然,板友提出的证据以及PO文者的回应,板主群会判断后再给予处理
但总是会遇到PO文者自觉不须说明的状况
所以,这部分还需要了解板友们的想法
这会跟罚则投票的部分会有相关性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