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团] 1210 你愿意和我一起站在凯道上吗?

楼主: white9cat (九命)   2016-12-04 18:35:03
晚安,自从我大学毕业后,
我已经很久没有逛中坜板了。
我是中坜健行科大的毕业生,
现在在台北的资讯公司担任程式分析师。
我在中坜求学的时候,有一年半的时间,
在中坜前后站的全家打工。
除了在全家打工,我也在学校不少店家打工过。
记得曾经有客人说:“怎么又是你?”
说到处都看到我,说我到处出现的太夸张。
可能有不少看到这篇文章的朋友,
曾经在哪处消费,刚好就是由我为你服务的。
同时,我是个双性恋女同志。
看见在这次不断延烧的同婚议题中,
每个受伤,受挫的同志朋友,我一再的沮丧落泪,
我不知道为什么,同志没有打人,没有想要借由修法侵犯任何人的权益,
和其他人一样,奉公守法,
却要一再的遭受抹黑造谣的伤害,
说什同志平均一人有1000多个性伴侣,
(不好意思,我晚熟到出社会好几年后才谈第一段恋爱,我不只拉低同志性伴侣平均值,
还拉高了台湾女性第一次谈恋爱/发生性行为的年龄.....)
甚至更进一步的言语羞辱或实质的生理伤害?
就在昨天,一位我认识的同志朋友,只因在凯道附近的路口挥舞彩虹旗,
就被泼咖啡,然后因遭受推撞导致肋骨断裂送医。
我在中坜有超过3年的服务业/餐饮业经验,
我不知道我接触过的客人有多少,太多了,多到我不知道怎么数,
而我今天,想问问那些客人:
那个平凡无奇,为你结帐,加热食物的便利店店员,
想要和交往一年多的女友结婚,会伤害到谁?
有需要为了反对她和女友结婚,而伤害她的朋友到肋骨断裂吗?
在中坜生活,读书,工作的板友们,
不论你是什么职业,什么国籍,什么性别,什么性倾向的人,
可否占用你们12月10日一天的时间,和我一起站在凯道上?
不只为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可能,
也为了不再让更多同志,只因为“生为同志”,
就遭遇到不当差别待遇(歧视)的伤害。
你可能刚好就是同志,或是
你的家人,你的朋友,你的同事,你的下属,你的同学,
你的学生,你的邻居,你的老师,你的主管,你的交往对象的什么人--
甚至是曾经和你说“你好”的便利店店员,问你“今天要点什么”的服务生,
刚好就是同志。
而我们这些不起眼到你不曾发现到的同志,迫切的需要:
你站出来,帮我们告诉这个社会,这个国家,这个执政党,
同志值得拥有和其他异性恋一样的待遇。
当日活动官网:
https://goo.gl/8zfgX4


13:00开始入场,15:00开始~20:00结束
作者: lima3118 (莉莉)   2016-12-04 18:53:00
作者: lovecuha (Kakami(负能量贤者))   2016-12-04 18:56:00
推。
作者: tseupnpneyi   2016-12-04 18:59:00
加油
作者: defective (defective)   2016-12-04 19:00:00
推,正视同志的议题,才不会有太多台面下的悲哀发生
作者: joebryant (乔儿)   2016-12-04 19:05:00
我不理解,为什么一定要修民法不能立专法?想知道您的想法,谢谢
作者: z326326 (飞渔)   2016-12-04 19:06:00
可以的!加油
作者: akiehls (progress)   2016-12-04 19:26:00
悒[一定要参加
作者: elverano (桃子)   2016-12-04 19:33:00
同事有男同跟女同,支持你也支持他们
作者: Haley (楊梅蕾哈娜)   2016-12-04 19:45:00
绝对会参加!
作者: joebryant (乔儿)   2016-12-04 19:51:00
这么说好了,专法如果能够提供一样的保障一样的权利义务,专法跟修民法对您来说差异在哪?
作者: emily50322 (小艾)   2016-12-04 19:52:00
推!可惜那天行程人在屏东
作者: losting ( )   2016-12-04 20:00:00
推!
作者: tacimio1216 (Sheena)   2016-12-04 20:02:00
加油
作者: raerex7410 (saburou)   2016-12-04 20:04:00
我比较好奇一样都是人权,保障的都一样,为什么还要特别立专法给人感觉有特别待遇?
作者: ymcheung (ymc)   2016-12-04 20:07:00
专法就跟外劳专用公共汽车一样
作者: jojo5417 (我是揪揪拉)   2016-12-04 20:07:00
推,爱与被爱是每个人都该得到的事
作者: TheMidnight (恶梦)   2016-12-04 20:10:00
支持你,举双手双脚支持,但我那天要考试 QQ
作者: RLIM (阿合)   2016-12-04 20:10:00
大家都要和平看待这事!真的这社会不会变不同!但会多一份爱!
作者: raerex7410 (saburou)   2016-12-04 20:10:00
这边有提到为什么不另立专法 https://goo.gl/UaunWy
作者: TheMidnight (恶梦)   2016-12-04 20:11:00
我反对利专法,但我更反对把利专法的人当敌人...反对利专法,因为心里上会有歧视的感觉而利专法,考验的是立法程序跟技术的问题立专法... 可以的话原po帮修,再把这行删了QQ理论上立法技术足够,立专法根修民法是一样的说白一点,如果你真的有在意敌人是谁的话真正的敌人是像姜世民那些坚持家庭=夫+妻的人如果你不知道姜世民是谁,拜托不要跟着混淆焦点只会让那些忙着写法律白话文科普的人感受到猪队友如果可以,那些来问你立专法OOXX如何的人你先问问他,你支持这个风向的改变吗而不是把可能的队友赶到你的圈圈之外
楼主: white9cat (九命)   2016-12-04 20:19:00
我不会把立专法的当敌人,同时在作沟通时,我认为确实了解对方没有表达出来的想法是很重要的。支持专法的人,背后有很多脉络,这些脉络有不少相互矛盾的地方:觉得立专法比较快,可是修民法已经过一读,这个会期出委员会,专法还没内容,怎么会比较快?觉得专法就可以让反方不那么反对,且技术不难了,可是反方要的是不影响民法婚姻定义的专法,光这点就可能造成立法技术难度了,且反方昨天梦时代的舞台表示是“不立专法”。
作者: noreg0071092 (邻居)   2016-12-04 20:21:00
我认为专法就不是平权,如果用结婚是人的基本权利,那异是人可以结婚,同也是人也要可以结婚,用专法从最初的本质就否定了
作者: TheMidnight (恶梦)   2016-12-04 20:23:00
专法这件事情本身跟平不平权无关专法的内容才是关乎平不平等就算是专法也可能是优惠性差别待遇,难到你要说这是不平权?
作者: raerex7410 (saburou)   2016-12-04 20:25:00
不平权不单是指同性,对象也能是异性吧
作者: TheMidnight (恶梦)   2016-12-04 20:25:00
w9c,你345行的内容是,速度比质量重要的意思吗
作者: raerex7410 (saburou)   2016-12-04 20:26:00
nor的板友说的,我觉得像是说“我要给同性恋一样的待遇,所以我另立一个专法给你”,和“我要让同性恋一样的待遇,所以我把同性恋纳入和大家一样”本质的差异是在这部份,而不是有没有好处或优惠
作者: TheMidnight (恶梦)   2016-12-04 20:29:00
所以是一种感觉问题,而不是客观问题啊当因为感觉问题在争执的时候,就失焦了我知道这篇文章最希望的肯定是修民法我也是,我猜下面回文没嘘的应该也都是不反对同性恋但我单纯觉得,因为感觉问题,而把力量分散很好笑
作者: raerex7410 (saburou)   2016-12-04 20:33:00
我觉得这不是感觉得问题,而是你的一开始的立点问题
作者: TheMidnight (恶梦)   2016-12-04 20:35:00
我的前提是立法程序技术能够达到一样效果而且我认为事实上是达得到的
作者: aiyaya (0艾0牙0牙)   2016-12-04 20:45:00
本质上的平权,是异=同,如果专法可可能异优于同或同优于异,那就不是平权,如果专法会异=同,为何要专法?修民即可不是吗?
作者: taiwang8man (回到原点)   2016-12-04 20:47:00
盖牌……
作者: TheMidnight (恶梦)   2016-12-04 20:49:00
....异=同,这是齐头式平等异=异才是实质平等
作者: aiyaya (0艾0牙0牙)   2016-12-04 20:50:00
立法程序技术能够达到一样效果,假设真的可行好了,立专法的意义是?同样的人为何做一样的事会需要两套法?且专法内容会异=同的平权?所以异同性恋无法实质平等?我的实质是指权利义务。
作者: TheMidnight (恶梦)   2016-12-04 20:54:00
异=同是没有意义的啊,因为同有生理无法跨越的问题只有让所有的异,都能想有相同"异"的地位啊... 我的异是指差异,同是指相同不是异性恋、同性恋
作者: aiyaya (0艾0牙0牙)   2016-12-04 20:56:00
我同意生理差异性,但生理难道靠专法就能跨越?
作者: TheMidnight (恶梦)   2016-12-04 20:56:00
重新翻译我的话就是
作者: aillyson (想飞)   2016-12-04 20:56:00
12/10有事无法前往,但支持婚姻平权,亦希望活动和平落幕
作者: TheMidnight (恶梦)   2016-12-04 20:57:00
民法能跨过的,专法没有理由不能跨过啊民法让他们同性恋的配偶能继承,专法同样能办到而民法无法让同性恋只靠彼此生小孩,专法也办不到
作者: aiyaya (0艾0牙0牙)   2016-12-04 20:59:00
我不懂同样为人类,为何不能拥有同等对待?而这叫齐头式平等?那光男女俩个性别也不用平等了,更别说性取向了啊。
作者: TheMidnight (恶梦)   2016-12-04 21:01:00
... 你懂我说的同等对待是什么意思吗?男+女可以生小孩
作者: aiyaya (0艾0牙0牙)   2016-12-04 21:01:00
我同意继承、生育论点,那要专法做啥?修民即可啊?
作者: atmove (大铁)   2016-12-04 21:02:00
推文...可以不要吵这个吗 有点离题...
作者: TheMidnight (恶梦)   2016-12-04 21:03:00
为什么? 因为修专法简单修民法一口吃不成胖子,真是猪队友...
作者: aiyaya (0艾0牙0牙)   2016-12-04 21:05:00
The大,你最后推的想太多,修民或立专法跟举例完全无法连结Sorry,没有钥吵的意思,只是想讨论ㄧ下,的确离题
作者: raerex7410 (saburou)   2016-12-04 21:06:00
不认同你的论点就是猪队友...这算人身攻击吗?
作者: aiyaya (0艾0牙0牙)   2016-12-04 21:08:00
立专跟修民的难异差异,看现在的人,唔我想对他们的脑来说都太难...
作者: raerex7410 (saburou)   2016-12-04 21:08:00
离题抱歉,但是我最后想说一下,立专法简单,同要的
作者: Yelnats28 (live)   2016-12-04 21:08:00
可惜当天无法到 加油
作者: aiyaya (0艾0牙0牙)   2016-12-04 21:09:00
咦,一口吃不成胖子,真是猪队友...我以为这是自嘲?
作者: megusta525 (阿贝)   2016-12-04 21:11:00
推推
作者: aiyaya (0艾0牙0牙)   2016-12-04 21:12:00
抱歉离题,虽然我是异性恋也是妈妈,当天无法到,但我支持平权,也不认为性别取向就会对小孩有负面影响。祝顺利
作者: tesuko   2016-12-04 21:14:00
支持你!
作者: TheMidnight (恶梦)   2016-12-04 21:14:00
唉,我也是气急了,很抱歉,但这样真的不是弱势争取权益的好方法、手段。当你只想着未来我要有一套我可以用的完善法律(如民法的同时,有没有想到那些可能马上要面临继承收养问题
作者: minidit   2016-12-04 21:20:00
加油
作者: TheMidnight (恶梦)   2016-12-04 21:20:00
的人?
作者: jean0914 (黄阿喵)   2016-12-04 21:21:00
支持同性婚姻平权,很抱歉当天因为几个月前就排定要出国无法到场声援,希望各位继续加油!
作者: yoBestAbb (yoBestAbb)   2016-12-04 21:21:00
支持!
作者: tesuko   2016-12-04 21:22:00
现在提出立专法的人只是拖延吧 现在有专法的谱了吗?周六某盟场子都直接写不立专法了...
作者: TheMidnight (恶梦)   2016-12-04 21:23:00
我不觉得修民法会比立专法快 @@如果你真的觉得修民法比较快的话,你可以把我上面说的全部当成屁话
作者: Yelnats28 (live)   2016-12-04 21:24:00
某盟是什么都不同意的 都会反对的 所以不管是修民法或立专法 还是一样会动员抗议
作者: Nicowyaw (你靠腰喔)   2016-12-04 21:24:00
为什么要修专法?
作者: y1324 (骑在猪上的噗)   2016-12-04 21:28:00
支持一夫多妻~~又没妨碍别人 为什么要打压我
作者: bettybuy (什么事都叫我分心)   2016-12-04 21:32:00
楼上乖 别过度延伸议题 ^^
作者: guesswho   2016-12-04 21:35:00
加油!
作者: kiwicodex (kiwi)   2016-12-04 21:37:00
到场支持
作者: jojo5417 (我是揪揪拉)   2016-12-04 21:38:00
咪奈,我懂你的想法
作者: mouseping (宠物鼠)   2016-12-04 21:49:00
某楼想要一夫多妻关同志屁事,你不去问政府,却去质问支持别的议题的人做啥? 他们有打压你或者欠你吗
作者: ePaper ( ̄ ﹁ ̄)   2016-12-04 22:00:00
不予置评
作者: TheMidnight (恶梦)   2016-12-04 22:15:00
如果民法比专法先立,我站内原po 200P对我观察风向失败的祭品三读流成:一读=朗读标题 二读=逐条讨论说明、质疑、广泛讨论、逐条讨论都在二读立法程序与技术,罗传贤的书里面都有提到对,民法现在领先一个委员会审查结果就看看这个领先,是否能真的超越从零开始的专法
作者: louhuang (LouH)   2016-12-04 22:19:00
加油喔!
作者: kfshiang (乌龙清茶)   2016-12-04 22:19:00
推!
作者: w6523520 (9527)   2016-12-04 22:24:00
期待1210彩虹盛开 :)
作者: lassmika (Mika)   2016-12-04 22:25:00
加油!!!!
作者: chokore (chokore)   2016-12-04 22:28:00
会去喔!
作者: elaineyeh06 (elaine)   2016-12-04 22:30:00
支持你!
作者: GrayBBS (爱情止在短暂的拥抱)   2016-12-04 22:52:00
会参加唷,加油!支持修民法#972
作者: qoo4628802 (风滔)   2016-12-04 23:02:00
修专法真的超白痴
作者: taiwang8man (回到原点)   2016-12-04 23:02:00
其实我反同性恋…但真的要立法不反对,每个人都可以诉求他的主张…
作者: everlasting (water)   2016-12-04 23:11:00
推推~加油喔!
作者: danic (好运旺旺来)   2016-12-04 23:12:00
加油囉! 那个什么另外想办法的鬼盟 就别放屁了!!!鬼盟那些邪教徒 管你民法专法就是反对到底 无限延伸TMD 看到就赌烂倒是该立专法 管一管这些邪教徒!!
作者: cronus12   2016-12-04 23:16:00
推推 当天不能去 但一定会以其他方式尽力支持此活动!
作者: ej03xu3 (Touerin)   2016-12-04 23:29:00
大力支持修民法972
作者: angelafreet (小弈)   2016-12-04 23:50:00
砍七天假都没见你们这么勤劳
作者: danic (好运旺旺来)   2016-12-04 23:54:00
补推 楼上在乱回3小?
作者: ayurina520 (ayurina520)   2016-12-05 00:06:00
先推一个
作者: sTelcontars (海水正蓝)   2016-12-05 00:07:00
一视同仁 为什么要特别设个专法? 专法连个影都没有..
作者: jeff871023 (JeffHuang)   2016-12-05 00:20:00
作者: sakidiforld (sakidiforld)   2016-12-05 00:21:00
推 love and peace~
作者: vicky1123 (不会飞的猫头鹰)   2016-12-05 01:04:00
推,加油。爱应该不分性别的:)
作者: shancat (PANDAS)   2016-12-05 01:19:00
一起加油!
作者: jen10969 (爱犬)   2016-12-05 01:19:00
推,当天若有空会去向挺的
作者: CO2 (吸呕吐)   2016-12-05 01:26:00
[你看 拥有自己专属的黑人厕所很棒吧 ] To五楼
作者: h3po3 (咩咩)   2016-12-05 06:59:00
推!我也想去!支持修民法!如果是一样的保障,一样的权利义务,何必立专法
作者: mysterious4 (mysterious)   2016-12-05 07:27:00
加油~
作者: kitedolphin (相信吧。)   2016-12-05 08:00:00
支持~~~
作者: watercolor (我们同样没有名字)   2016-12-05 09:00:00
既是一样的权益,没有立专法的必要。加油!
作者: danic (好运旺旺来)   2016-12-05 09:02:00
护家盟在那跳针 无限延伸 东扯乱伦 西扯人兽交 抓狂发疯似
作者: rhabdomyoma   2016-12-05 09:10:00
作者: papapapillon (摇头,微笑,拥抱:D)   2016-12-05 10:09:00
推~支持~
作者: pomadaypos (阿嫩)   2016-12-05 12:06:00
为何同志结婚要社会共识?我爸妈结婚也没问隔壁的阿..
作者: diana920194 (ana0201)   2016-12-05 12:14:00
推推
作者: YOMIKAN (蜜柑橘)   2016-12-05 12:32:00
推~ 加油!!
作者: newl (梦想起步 展翅高飞)   2016-12-05 12:40:00
支持婚姻平权,但不支持伴侣和家属制度
作者: newlane (天空蓝)   2016-12-05 13:59:00
同志要怎么教小孩?两个人结婚绝对是自由的但是牵扯到第三个生命,请问要怎么教?
作者: apigmain (狐狸)   2016-12-05 14:01:00
非常支持妳喔!加油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6-12-05 14:02:00
本来持中立态度的 但前几天在电视上看到恐同方的广告我真的非常非常生气他们这样公然说谎 所以我12/10会去帮忙
作者: still (DCFC)   2016-12-05 14:12:00
我看不下去了 TheMidnight的200P是要干嘛拉XDDDD
作者: DuoMax (东东一出谁与丹丹)   2016-12-05 14:27:00
newlane 什么怎么教? 你原本想怎么教? 讲出来让大家笑笑啊
作者: still (DCFC)   2016-12-05 14:37:00
不会教小孩吗? "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作者: danic (好运旺旺来)   2016-12-05 15:30:00
哈哈哈哈哈哈 楼上那张图....我发现 从新闻看啦 挺同的场子好像都很欢乐反同的场子 充满愤怒人士~~~ 都没亲临现场过 XD
作者: Lang90 (六条御息所)   2016-12-05 17:01:00
那是因为新闻没报,反同也有温和派,同志也有激进派,今天闹成这样只是单纯的媒体炒作,只要两方继续激烈对抗,媒体不愁没有新闻,不愁没人买广告。家长基于恐惧而产生愤怒是正常能量释放,面对无知或未知,需要的是教育及了解,一味抗争只是徒然激起对立并加深歧见。
作者: Nessus (嘎嘎呜拉拉)   2016-12-05 18:21:00
完全不觉得有什么好吵的 台湾就是太民主 只要某群人意见与别人不同 就开始利用网络资源 搧动更多群众 走上街头 以争取平权或尊重等口号 看似合情合理 但到最后终究是会变调近几年实在是太多太多走上街头的例子 滑稽不堪 我是觉得怎么让这个国家富裕 经济起飞更为重要是说这个会炒这么大 我也很怀疑是不是为了要盖掉什么重大新闻 好比魏家无罪等等忘了补充 改不改民法或是立不立专法 都是无助于消除歧视的以结果论->同性婚姻通过 不就好了吗? 我不相信改民法或是立专法 就可以彻底消除歧视 或是减少歧视 根本毫无关连
作者: fkskorea (大陸是臺灣的)   2016-12-05 18:39:00
在板上揪团上街游行很反感.....。极度讨厌
作者: Lang90 (六条御息所)   2016-12-05 19:02:00
试着去了解对方,不要一味的要对方了解妳,就当谈恋爱吧,妳不能要求对方一定要接受妳,但是可以试着先从朋友做起。
作者: MOJS (SJOM)   2016-12-05 20:00:00
不愿意
作者: RLIM (阿合)   2016-12-05 21:04:00
不违法,不是联谊性质、政治议题(有专门的板),揪团看演唱会或前几年八月雪、桌游、唱歌!都可以揪!或许你不想和原po去,其实就不用进来反对,这只是揪团!
作者: ya9945129 (mini_m)   2016-12-05 22:53:00
推!可惜当天要参加国考,不然超想去
作者: Yelnats28 (live)   2016-12-05 23:48:00
其实也觉得这根本没什么好吵的 直接通过就好了 但就是有反对方动员且散步谣言 才需要更多人发声支持这不是媒体炒作 而是真实在发生的事情
作者: samgin726 ( sam)   2016-12-06 00:04:00
作者: tesuko   2016-12-06 02:07:00
异性恋比较会教小孩这是什么误会…
作者: BDYPY520 (彩虹小马)   2016-12-06 02:56:00
抱~虽然无法到 但精神支持
作者: danic (好运旺旺来)   2016-12-06 09:52:00
很佩服八卦板那几位 固定发污蔑挺同或同性恋新闻的id根本被渗透了 有钱就是任性 买四大报 买电视广告到底谁才是弱势 ~有财力雄厚的团体背后撑腰 真可怕~~~
作者: ofilm (名字是...)   2016-12-06 15:13:00
支持
作者: skyhal (halKRO)   2016-12-07 06:43:00
凯道见!
作者: orangeplay (orangeplay)   2016-12-07 18:16:00
推,加油,那天不在台湾
作者: Yelnats28 (live)   2016-12-07 19:05:00
一起加油
作者: SmallWu36 (剪刀男)   2016-12-08 15:10:00
觉得Midnight的深度讨论还不错啊 只是200P真的好少XD;也推原PO的有依据回复(不过总觉得^^ <-有嘲讽味XD;;推知道自己在支持什么,或反对什么 而非盲从或表面/直觉
作者: sherry456 (sherry456)   2016-12-08 17:18:00
作者: kokus (kokus)   2016-12-11 03:01:00
不愿意你们知道自己跟大多数人不一样了 为什么还要修法跟大家一样修法让同志婚姻合法你们就不会再受歧视了吗
作者: RLIM (阿合)   2016-12-11 06:23:00
歧视!快乐吗!?他们并没有歧视任何人!为何人要歧视呢!?不是大家欺负人或讨厌人,你也要跟随喔!就像你有你想坚持的事!就去坚持吧!她、他们找寻的人人平权,或许你很不认同!但是...不认同的你何必走进来!?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